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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崇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建工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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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崇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3812573

通讯地址: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崇义县阳岭大道588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崇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建工程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水口村崇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调节池南侧

崇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江西明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崇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建工程项目位于崇义县横水镇水口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18′10.78″,北纬25°42′59.82″)。本项目在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和垃圾填埋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增的1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00立方米/天,主要工艺为过滤+反渗透(RO)。项目建成后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0立方米/天。项目总投资约918.24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周边须加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

(二)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反渗透产生的浓缩液、设备清洗废水和渗滤液处理达标尾水。

项目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分流制集排水系统。浓缩液回灌至填埋场;清洗废水及垃圾渗滤液通过管道收集汇入调节池,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上犹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等。项目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加强绿化和墙体隔声等治理措施。

(四)固体废物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滤膜和渗滤液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等。

废滤膜属于危险废物,需按要求规范建设危废储存间,分区堆放储存不同性质的危废,定期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渗滤液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经稳定化、卫生化处理,并满足垃圾填埋场填埋土力学要求后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且污泥与生活垃圾的重量比,即混合比例应≤8%。

(五)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渗滤液处理站边界外延100m区域范围。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长久居住的居民房等环境敏感目标。

(六)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建设单位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停产,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七)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禁止采用淘汰落后的设备。项目须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八)健全环保机构和制度

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及运行情况的监测,确保其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能够满足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要求。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九)环境信息公开

项目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大气、地表水等定期开展监测,若项目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应立即停产治理。同时须按要求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