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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特色和亮点,如何推动贯彻实施——解读《赣南脐橙保护条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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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脐橙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9月27日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16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就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解读。

立法的特色和亮点,如何推动贯彻实施

——解读《赣南脐橙保护条例》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提出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要要求,指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既要有雄心壮志,积极抢位发展,又要立足实际,善于错位发展。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赣州实际,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途径,持续推动我市赣南脐橙产业发展升级。今年,赣南脐橙以691.27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全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第五位、水果类第一位,这已是赣南脐橙连续9年位居全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水果类榜首。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我市比较优势最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好的农业主导产业,以特色立法保护特色产业,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注入法治动能。总体来看,《条例》结构合理、体系完备、逻辑严密、措施有力,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赣南脐橙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梳理了赣南脐橙产业发展面临的产业发展规划滞后、生态建园有差距、品牌保护有短板等七个方面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条例从产业发展、产业安全、品牌保护、服务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抓住制约我市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以问题为导向,设置了相应的具体条款进行规范,作出了针对性的回应。

二是巩固成功经验。赣南脐橙产业发展过程中,在政府规划引领、产业风险防范、苗木繁育体系、优化品种、品牌建设、人才和技术支撑体系等方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条例起草中认真总结提炼赣南脐橙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将这些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如,第二章“产业发展”中的“生态建园”“沃土工程”等条款,着力于提升赣南脐橙品质,对建园标准和栽培技术等进行了规定;第三章“产业安全”中的“苗木繁育”“黄龙病防控”等条款,着力于保护赣南脐橙产业安全,对苗木的检疫检验和黄龙病防控的各方责任进行了规定,等等。将这些有效做法转化为法规规定,可以为今后赣南脐橙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突出特色创新。条例是我市首部关于优势特色产业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借鉴其他省市农业特色产业保护领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脐橙产业发展实际,坚持靶向思维,突出特色创新,增强条例的针对性、精准性、可操作性。如适应“放管服”改革需要,条例设置了一个窗口受理新开发脐橙果园申请的联审联办制度;针对假冒侵权问题,条例设置了信息共享、协查协助、线索移送等域外维权打假的联动机制,等等。这些制度设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方式,认真抓好《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条例》施行一段时间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座谈、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与脐橙产业密切相关的各方面意见,及时了解掌握《条例》贯彻实施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二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专题调研的情况,聚焦《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后的跟踪督办工作,对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并视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等活动。

三是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对法规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以及法规条文的适当性等进行客观分析评价,并督促法规实施部门健全完善《条例》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不断织密织牢赣南脐橙产业保护的制度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推动条例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督促行政机关在监管执法工作中,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贯彻实施好《条例》;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案件裁判、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中,加大《条例》适用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条例》真正深入人心。

文章来源:赣州市果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