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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助政策助力提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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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帮我母亲办理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退休后她也能多领些养老金啦,晚年生活更有保障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为其母亲办理个人资助业务后,长龙镇居民黄先生开心地说道。

为了让我县更多城乡居民大幅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助力实现老有所养。近日,县社保中心组建4个政策宣传工作组,到我县17个乡(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培训,重点解读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社会)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培训会后,各工作组人员同乡镇干部一起上户动员宣传,通过发放政策宣传资料、案例解说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这项重大利好政策。

据了解,我县未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从20243月起可按程序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个人资助(也称社会资助,含个人和家庭成员间资助)。个人资助的档次标准和资助年度可自主选择,个人资助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据测算,若按2011-2024年最高缴费档次办理补助,资助金额共40000元,则领取的养老金是按当年最低档次正常缴费的2.45倍以上,将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