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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坝乡2021年“清河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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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今年省级、市、县级总河(湖)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河湖治理体系,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根据《崇义县2021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崇河办字〔2021〕7号)要求,继续在全乡范围内实施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河湖长制为工作目标,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河湖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河湖监管,坚决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集中整治。适时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针对日常工作及调研帮扶过程中发现存在的整治标准不高、覆盖不全面及整治不彻底等问题,督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取得实效,并严防出现问题反复及反弹。

2.进一步强化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持续推进城乡污水提质增效治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强化水污染源在线监控,保障出水稳定达标;积极推进农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专业化水平;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3.进一步强化保护渔业资源专项整治。巩固阳明湖水上整治成果,加强重点水域乡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渔政执法赋权乡认领实施;加强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溯源打击,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黑色产业链利益链;落实网格化渔政巡查,加大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

4. 进一步强化黑臭水体管理和治理。加强乡建成区黑臭水体的防范管理,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长制久清”。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水环境质量监测,整治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5.进一步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推进短途运输船舶运输的水域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加大监测设备的投入,强化监督检查及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船舶、码头偷排超排、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重大缺陷等问题。

6.进一步强化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整治。切实强化湿地资源用途管制,着力强化阳明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城区湿地的建设管理,坚决落实湿地总量管控要求;严厉查处猎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清风行动”专项整治,开展“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营造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良好氛围。

7.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粪肥还田农牧结合使用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到今年底,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 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86%以上。

8.进一步强化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继续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和安全科学用药技术,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强有机肥推广使用,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9.进一步强化河湖“清四乱”整治。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四乱”问题,坚持每月调度,遏增量、清存量,推进问题整改销号。全面完成河湖圩堤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及时跟进暗访督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

10.进一步强化非法采砂整治。严格按照崇义县河道采砂规划实施开采,合理利用砂石资源。在采砂管理上,以打击小规模偷采砂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暨全县河道采砂统一清江行动”、联合开展“河流水域岸线、水资源保护、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非法采砂整治行动,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

11.进一步强化水域岸线利用整治。联合开展河流水域岸线专项整治及监督行动,强化河流水域岸线利用保护和监管,有效遏制河流管理范围内违法突出问题,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修订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科学划定河流管理“蓝线”。强化划界成果运用,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监管。

12.进一步强化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落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保护“十四五”规划,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县域断面水质达标治理提升,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13.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对新发现的问题入河排污口按照“一口一策”制定整改方案,优先整治影响下游水质考核断面的入河排污口。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监测,落实分类命名、编码、树立标志牌等保护性措施,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4.进一步强化河湖水库生态渔业整治。落实《崇义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 年)》,依法依规取缔影响河湖水库生态环境的养殖承包合同,全面清理河湖水库禁养区内非法“三网”养殖;加大对河湖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水产养殖的排查力度,严厉整治养殖污染水体的行为。加强阳明湖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进一步巩固提升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水库水环境安全。

15.进一步强化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明确相关机构和专业力量持续开展河湖水域环境资源突出问题整治;积极开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持续开展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猎杀候鸟、非法排污和风险隐患等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乡村各级相关部门职责,推动渔政执法赋权乡认领实施,解决非法捕捞“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保护水域生态联合法制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17.进一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强化河湖保护工作的规划与管控,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大流域保护力度,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推动流域环境绿色发展。

三、工作步骤

2021 年“清河行动”自 5 月开始,12 月底结束。

1.动员部署及排查阶段(5-6月)

乡河长办制定“清河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各牵头单位组织整治行动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见附件),梳理出的问题清单于 6 月 30 日前报乡河长办。对 6 月 30 日后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滚动报送乡河长办。各村按照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整治,其工作内容纳入“清河行动”。

2.整治阶段(7-11月)

各村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对排查的涉河湖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发现问题全部解决。各村要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个确立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时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按流域梳理后,报相关河长。对 2020 年清河行动中发现但仍未完成整改的遗留问题,列入 2021 年问题清单,限时予以完成。

3.总结阶段(12月)

各村“清河行动”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结果,于 11 30日前经村书记(主任)同意后加盖公章报乡河长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湖长制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作为 2021 年河湖长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稳步推进问题整改,各级河长要加强对应河流突出问题整改的协调调度,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清河行动”实施及整改完成情况,将纳入村级 2021 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宣传动员。乡村要积极开展“清河行动”的宣传动员,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认真组织问题整改。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统筹抓好“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指导力度。河湖长制乡级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职责,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指导,要及时督促整改,定期调度工作进展。乡要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或综合执法。

(四)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牵头责任部门的作用,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