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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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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为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为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创造条件,我们精心梳理了以下事项:

   一、征缴时间

   集中征缴期: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二、缴费方式

   方法一: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缴费。

    方法二:支付宝首页搜索“赣服通”,“赣服通”首页搜索“社保缴费”,点击选择“省城乡居民两险征缴”,最后选择“医疗保险缴费”

    方法三微信“支付”中选择找到“生活服务”页面,选择“生活缴费”,点击“社保医保”,最后选择“江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方法四关注“江西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税务服务”缴费

    方法五到邮储银行、赣州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营业网点柜台、窗口缴费

    方法六:怎么办,老人在家,没有智能手机,以上方式不会?没关系,找到包片村干部,为您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三、征缴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崇义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因务工、经商、婚入等原因在崇义居住、生活并且当年没有参加户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居民。

    四、征缴标准

    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中断参保缴费人员(含新参保人员)续保时应一次性补缴2017年~2021年中未缴年度以及2022年应缴费用(2017~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180元、220元、250元、280元、280元)。

    五、温馨提示

待遇享受时间规定:

1.在集中征缴期时间内缴费的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费的,享受2022年整年医保待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不在集中征缴期时间内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90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

3.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况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出生后6个月之内(含6个月)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在出生6个月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政府代缴医保费对象:

(一)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

(二)定额资助:城乡低保人口及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320元,致贫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三)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六、特别提醒

      (一)请大家注意,不要跨险种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

     (二)在异地学习、工作、生活的人,不要在异地和老家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