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220国道征地建设项目的迁坟公告
广大过埠镇居民:
因G220国道建设需要,在过埠镇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坟墓需实施搬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新建项目所涉及到的过埠镇杨梅塘至鹅头湾红线范围内。
二、迁坟时限
请上述区域范围内的相关坟墓在2017年12月8日前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的,一律作无主坟墓。
三、迁坟登记
请上述区域范围内的相关坟墓从即日起过埠村委会或镇国道征迁办办理迁坟登记。
四、自通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地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负责有关费用。
过埠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4日
附件:关于G220国道征地建设项目的迁坟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