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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农时、备春耕:致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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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农时,备春耕

过埠镇广大农民朋友:

立春已过,雨水将至,春耕在即。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防疫不能松劲,春耕不能耽搁。为保障春耕春防正常进行,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百姓收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农业生产、农民群众收入及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推进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小康,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广大农民朋友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家号召,履行主体责任,大力发展以双季稻为主的农作物种植。为此,我们要采取“单改双”、土地流转等措施,扎实推进丢荒耕地复耕,扩大播种面积,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要转变思想观念,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推广良种良法,发展特色水稻,科学种植,科学管护,努力实现粮食增产稳产。

具体扶持政策


对全镇粮食生产规模种植主体(含农户、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合作社等)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社会服务组织)给予奖补政策。奖补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免费供应水稻种子。对全镇种植早稻、晚稻以及列入特色稻种植基地的中稻种植主体供应种子。

(二)双季稻种植奖补。对种植双季稻规模达到50亩以上(含)的种粮主体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分二批次验收奖补,其中早稻每亩50元、晚稻每亩50元。

(三)早稻集中育秧补贴。对承担早稻集中育秧工作的主体按秧田面积每亩1500元一次性补贴,集中育秧点要求采用机插或抛秧塑盘育秧且面积达到5亩(含)以上。

(四)耕地复垦种植水稻奖补。对年度内新复垦抛荒两年以上(含两年)耕地或原种植绿化苗木、草皮等耕地50亩以上的种粮主体,并完成复垦种植水稻的按每亩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农机购置县级叠加补贴。对流转他人耕地3年以上、总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主体,年度内新添置插秧机、植保无人机、烘干设备进行国家补贴后按购机款20%的标准给予县级二次叠加补贴,每户每种机具限购2台以内(含2020年已享受补贴的机具)。

    万物已复苏,春意已盎然。疫情当前,让我们诚挚携手全镇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克难奋进、誓夺双胜利,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昂首阔步走在振兴乡村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