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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生态护林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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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精准扶贫户:

根据崇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义县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府字[2018]158号)文件精神,我乡拟在高洞畲族村、龙归村各选聘一名,陈洞村、乐洞村各选聘二名生态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积极支持配合乡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并已主动拆除“空心房”;

(二)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三)年龄在18—65岁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有正常的沟通交流能力,本人自愿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四)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五)选聘后,必须按要求履行管护职责,不得在外打工。

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申报、审核、考察、审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聘。生态护林员管理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每人每年管护补助为一万元,聘期为一年,期满后视政策进行调整。生态护林员原则上管护本村林地。

请有意向参加选聘的精准扶贫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2018年11月30日前到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乐洞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