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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规野外用火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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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文英乡人民政府根据《崇义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要求,决定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2021年10月1日-2022年4月30日)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类型

凡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均可举报,具体有以下类型:

1、野外烧田埂、稻草、秸秆和放“孔明灯”;

2、野外烧火取暖、烧火驱蜂驱兽、烧木炭;

3、野外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4、林区内吸烟、野炊、明火照明;

5、未经批准严禁进行炼山整地造林、烧除疫木等野外用火;

6、其他具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的用火行为。

二、举报电话:3844122

三、奖励措施:凡提供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行为人的,由乡综合执法大队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多人先后提供同一举报线索的,奖励最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

四、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严厉依法予以打击。

五、本通告由乡政府负责解释,自通告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文英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