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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动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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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动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倡议

全城管系统干部职工:

为积极主动参与到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营造整洁、文明、舒适的良好城市环境,体现城市管理人员的“排头兵”作用,现提出如下倡议。

1.坚决落实创建文明县城各项要求,做到并教育引导家人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堆杂物、不乱搭乱建、不违规行车、不破坏市政设施、遛狗要牵绳等。

2.干部职工带头规范驾驶二轮车,不得违规安装雨棚,在城区主次干道、办公区域都需要规范摆放、停放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

3.干部职工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在上下班途中、外勤期间发现城区主次干道沿线有不规范停放二轮车的现象时,应当主动将其移动至正确区域并规范停放。

崇义县城市管理局  

202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