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城区内部分临时摊点的通知
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提高文明卫生城市水平,根据崇城管字〔2021〕34号文件要求,结合崇义县城区“门前三包”工作的实施,前期已取消财富新天地仁康大药房(中城河店)门口路段、新世界河边路段临时摊点。现将其它部分县城区临时摊点予以取消,具体路段如下:
1.北门中国竹乡下空地;
2.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已划线的经营门店。
从2021年9月22日起开始执行,请广大摊点经营者自觉到规定的摊位进行买卖,不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严禁私自设点摆摊。
特此通知
崇义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