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29179万元,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工作。
同时,要求各市、县(区)待进入2024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29179万元,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工作。
同时,要求各市、县(区)待进入2024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资金;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