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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2023年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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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2023年度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自评报告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教督委字〔2023〕1号)文件精神,我县对照督导评价有关要求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自评基本情况

对照《202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细则》各项指标,通过逐条逐项自查,我县自评总分99.33分(含自评加分0.5分)。自评失分1.17分,主要扣分点为: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幼儿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较好,扣0.2分;大校额化解情况较好,扣0.2分;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不达标,扣0.77分。

二、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方面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建立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县及时调整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建立健全了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研究教育工作制度。2023年度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19次,专题研究了中小学校领导体制调整、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思政课建设、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建设、教师招聘和保障教师待遇等工作,相关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县党政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县主要领导带头到学校为师生上思政课。

2)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教育系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县委宣传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及思政工作,全年共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县教科体局成立了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崇义县教科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崇义县教科体系统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管理细则(试行)》,全县51所学校(园)均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了全县教育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校园阵地管理。县教科体局组织对校园阵地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图书、宣传阵地等宣传媒介存在问题;各学校(园)充分利用班会课、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确保思政教育全覆盖;学校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对教职工宗教信仰进行摸排,未发现信教人员。我县教育领域全年未发生意识形态事件。

3)学校思政课专职教师足额配备到位。

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均按要求开足开齐思政课程,配足配齐专兼职思政课教师。各校大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通过组织思政课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思政课培训,加强了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了思政课教师素质。全县中小学校现有专职思政课教师119名,其中高中28名,初中43名,小学48名,均达到配备要求

4)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教材管理属地责任,定期进行研究,加强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

我县严格执行上级教辅材料征订和选用有关通知要求,履行教材管理属地责任,积极研究部署教材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审定的教材目录,未征订使用市教育局文件目录外的教材;没有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没有推荐选用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每学期学校将教材、教辅计划数报至新华书店汇总并通过县教科体局审核,再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批盖章同意后,新华书店方可进行征订。

5)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健全、落实有力。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积极开展全县学校党建工作结对共建活动,我县教育系统共有38个学校党组织,安排了7个县城学校党组织结对帮扶乡镇31个学校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56名,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累计53节次,开展帮扶活动累计88次,党员上示范课107节。县城所有中小学校的每个年级均至少有1名党员。

深入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讨论决定相关事项;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共谋学校发展大计,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制定完善《崇义县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崇义县中小学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注重民办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引领和监督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推动民办学校把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党员队伍建设,规范民办学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健全和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全县各校均规范设置了团、队组织,人员配备到位。认真做好少先队辅导员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全县各校少先队均按要求配备了校外辅导员,积极推荐年满14周岁、未满15周岁的少先队员入团。

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

6)推动爱国主义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开足开齐思政必修课程与红色文化课程;加大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力度;扎实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全面推进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

我县严格落实上级教育部门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印发《2022-2025年崇义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658名,组建全县校园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队伍,并邀请专家对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培训,各中小学校均规范建设心理健康辅导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台账。

认真落实思政必修课程与《红色文化》课程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新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开足开齐思政必修课程与红色文化课程,全县中小学配备了324名专兼职思政课教师,组织开展了“五红”培根铸魂等红色教育活动。

积极推进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新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配足了相关教师,开足开齐上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对各校课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校全面深入开展新时代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全面推进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印发了《崇义县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每年暑假组织全县四年级学生进行游泳培训。

扎实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第六、第七个近视防控宣传月活动,定期召开近视防控宣传主题班会,严格落实眼保健操,投入553万余元进行教室照明改造,共装备了696间教室,全县小学和初中所有教学班照明设施均达标。对全县学生进行视力监测并规范上报视力监测数据,2023年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比上年下降0.5%以上。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方面

3.推进教育改革

7)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要求,推进改革各项任务落细落地。

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会议,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精神,明确了我县推进落实教育评价改革2023年重点任务,并如期完成相关工作。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十不得、一严禁”要求。我县不存在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等违反教育评价改革精神问题,未发生被上级通报或督办情况。

8)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工作。

我县将《崇义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县推荐龙勾中学、文英中学、章源小学、长龙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参加全市2023年度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评选。

积极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县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组织本校学生按照普法网上的活动要求积极参加“全国青少年网络知识大赛”,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的各项活动。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广大青少年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公民懂法、守法的重要性,从而增强了学法,尤其是学好新宪法的自觉性。

9)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理顺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和落实督导条件保障情况。

我县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健全,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落实办法》,建立总督学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直接负责的工作制度,配齐配强教育督导队伍。加强对责任督学考核管理,评选了2022-2023学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教育督导专项经费每年30万元列入了县财政预算,2023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下拨到位。印发《崇义县督学及责任督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妥善解决了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

认真开展中小学办学绩效评估工作,印发《崇义县义务教育教师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崇义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年工作综合考评细则》,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年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差额发放绩效奖金。

4.落实教育重点任务

10)有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根据省统一安排,我县将于2025年、2027年分别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国家督导评估。

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两项评估”工作,加大教育投入,全县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城乡差距、校际差距不断缩小,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断优化。义务教育方面:三年崇义县新(改、扩)建学校46所,实施了69个项目,总投资约3.51亿元。县城新建了阳明中学、知行小学2所学校,乡镇整体迁建了过埠中心小学1所学校;对横水中心小学、章源中学、横水中学、麟潭中学、古亭中小学29所学校进行了改扩建以及维修,共增加学位5190个。合并了乡镇小规模初中、小学各3所,村小(教学点)由47个减少到15个,成功化解了2所大校额学校(原有4所),全县小学一至五年级、初中各年级的班额均为标准班,小学六年级所有班级均控制在55人以下。监测数据显示,全县小学、初中资源配置七项核心指标综合达标率已达91.43%。学前教育方面:近三年来,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县城新建了明德幼儿园、阳明幼儿园、上营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整体搬迁了县老牌省级示范园城关幼儿园,扩充学位2370个,改变了城区长期以来只有一所公办园的现状,城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力改善;乡镇新(改)建了3所幼儿园,启动了4个幼儿园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扩充乡镇优质学位450个。创新幼儿园教师总量管理,近三年我县共招聘167名用人备案数教师,全县现有正式教师286人,幼儿园师资力量大幅度提升,基本满足现有幼儿园教学班配备要求。严格规范民办幼儿园准入机制,近年来我县利用年检关停了28所办学较差的民办幼儿园,全县现有民办幼儿园12所,进一步净化了民办教育环境。目前,全县幼儿园共有在园幼儿4702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235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8.8%

11)统筹规范各类事项,列出具体减负清单,严控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关口,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我县印发了《崇义县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正面清单》,完成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和各类报表填写统计事项的集中专项清理。明确要求未列入正面清单、未经审批的同意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已列入正面清单的事项,实行报备制度,由实施主体向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逐次、提前报备,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和延长时间。设立教师减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97-3812339,邮箱:cyxjktjdzb@163.com。

12)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印发《崇义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及周末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崇义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一年来,未发现“双减”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

印发《关于划分网格常态巡查校外违规培训的通知》《崇义县2023年暑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县划分22个网格,常态化开展校外违规培训网格排查,常态化推进学科类培训“回头看”工作。未出现查处不力情况。

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崇义县2023年暑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方案》《崇义县中小学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双减”专班成员单位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查联查,一年来,累计开展联合检查十余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9人,发现问题36个,均已整改到位。

13)统筹规划和实施信息化建设,加强教育装备管理和运用。

我县修建了教育信息化的“高速公路”,通过统一购置网络汇聚、交换、安全设备并由运营商托管、运维,租用网络运营商的光纤链路架设教育专网,向上接入省、市教育骨干网,向下联接全县所有学校,解决了学校上网带宽小、速度慢、资费高的问题。教育城域网建成后,我县各校所有教育教学应用均通过教育城域网传输,日常教学时间段平均流量在22MB以上。

我县实施了教育城域网网络安全二级等保项目,确保教育城域网正常运转。经专业公司进场对我县教育城域网进行评估,我县教育城域网符合二级等保要求。

2023年度共计投入1900余万元,采购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实现了以教育管理为核心,提高校园安全与校园管理效率;以成绩采集+错题分析为手段,提升教学教研水平;以数字底座为基础,扩展智慧校园全覆盖。以智慧体育课为试点,创造体教融合新亮点。采购安装了一批护眼灯、高质量班班通、心理咨询室、教师用计算机等教育教学设备,进一步改善了全县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

充分利用好智慧教育平台,通过智慧教育平台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在智慧教育平台进行学习,至少学习完一门课程人数达2022名,完成率101.1%。

14)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

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做好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工作。认真做好全县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转发《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推普周”活动,积极参与《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第九届规范汉字书写大会》等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落深落实。

我县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每年5万元列入了县财政预算,2023年度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已下拨到位。

15)新建配套学校、幼儿园按生源足额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建设与使用。

制定并实施《崇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4年)》《崇义县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实施方案》《崇义县消除大校额专项计划》,大力改善学校基础设施。

2023年度,根据住宅项目及生源情况规划建设的上营幼儿园新建工程于秋季开学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了金坑中学、乐洞中心小学、过埠中学、上堡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扩建等项目工程。

16)健全党委重视、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协同育人有效模式。

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统筹规划,激发社区资源迸发活力,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县教科体局印发了《崇义县创建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举办“校家社协同育时代新人”家庭教育指导骨干培训班,组织3个“宣讲送教”小组,赴乡镇学校开展主题教育宣讲及送教活动,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相关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普惠性活动线下继续组织学校开展“教师访万家”活动,积极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团队,依托社区“知行家”广泛开展系列育人活动,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走进社区开展公益活动。

(三)健全教育保障机制方面

5.保障教育财政投入

17)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做到“两个只增不减”。

我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剔除一次性投入等不可比因素)做到逐年只增不减。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共计47069万元。

2023年按在校学生总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剔除一次性投入等不可比因素)做到逐年只增不减。2022年全县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11605.89元、12915.53元、5608.01元、12261.4元、7454.18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还未完成统计,暂无2023年数据。

18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2023年,我县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了省定标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小学每生每年720元(不足100人的村小教学点按100人计算),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每生每年300元、公办幼儿园按在园人数每人每年600元、普通高中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按每人每年6500元补助学校公用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每生每年200元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此外,为保障小规模学校的正常运转,不足300人的学校按300人计算补助公用经费。

19)保障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无克扣、挪用现象。开展教育资金的绩效评价。地方财政应负担的教育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的专项教育资金共计8977.19万元,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无克扣、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

认真落实《关于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资料详实、效果好。

20)建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统筹安排资金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成立崇义县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并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教育、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校舍危房排查鉴定,春季、秋季开学前,均组织开展了校舍危房排查鉴定并填报《校舍安隐患登记表》《校舍安全排查告知书》。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了校舍维修改造计划,统筹安排维修改造资金。

认真落实《江西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承担本级应承担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资金保障,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共计193万元,达到了省定标准。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1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方式,出台具体措施,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到位,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做到教师持证上岗。

我县积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方式,出台具体措施,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到位,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着力提高教师持证上岗率。

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共计3235人,开设班级131个,按照“每班两教一保或三名专任教师”要求应配备教职工393名,实际配备了教职工共442名。按照幼儿园教学班额情况,我县公办幼儿园应配备专任教师262人,我县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共配备了323名,超标准配备了61人,且全员持证上岗。

印发《关于加强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保障全县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的指导意见》,健全县域学前教育保障体制,努力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健全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教师薪级工资体系,切实保障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2023年8月起,用人备案数教师与在编人员同等享受正常薪级调整、转正定级等相关工资调整,并将公办幼儿园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72万元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2023年非在编幼儿教师平均工资为4627.59元,较上年增长了1104元,公办幼儿园在编、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差距逐年缩小。加大用人备案数招聘力度,2023年我县新招聘备案数幼儿园教师50名,正式教师队伍逐年扩大。

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公办幼儿园共有教师343人,其中有286人缴纳了“五险一金”,缴纳率为83.38%,缴纳率比2022年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

22)落实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政策,动态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

我县严格落实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政策,市委编委核定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828名,实际配备1999名。按照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标准,动态调整管理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中小学教师,并按当年的需求和空编情况及时补充教师。不存在违规长期借用教师、长期聘用代课教师现象。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印发《关于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动态调整全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的批复》,出台了《崇义县教师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教师岗位统筹有关工作的提示》《崇义县片区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县教科体局统筹管理各中小学教师编制、教师岗位、教师绩效工资,努力实现全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制定《崇义县2023年教师调动交流实施办法》,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有157名教师纳入交流对象,实际参与交流轮岗教师20名,交流轮岗比例达到12.74%,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达到35%,按标准完成了本年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目标任务。

积极落实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改革,在职称评审中对乡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乡村中小学任教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指导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申报乡村中小学高级教师7人,乡村中小学一级教师2人。

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并建立兼职教研员制度。经2022年12月和2023年9月两次在全县教师队伍中择优遴选,我县配备了初中思政、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九门学科专职教研员,以及初中历史、初中地理、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体育、心理健康等学科兼职教研员。

23)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我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决策,制定了《崇义县义务教育教师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健全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2023年度,我县落实了“不低于”目标,全县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为101244元/人/年,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为100218.23元/人/年。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和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县人社局、财政局、教科体局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每年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进行审批、发放,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随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标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工资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1-12月,我县共计缴纳义务教育教师社会保险2687.4984万元和住房公积金1824.5389万元;发放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受益学校29所,受益教师528人,发放资金总额199.205万元;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受益学校39所,受益教师874人,发放资金总额344.4025万元。

7.加强教育帮扶

24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做到脱贫家庭贫困学生“应助尽助,不漏一人”,未出现学生(幼儿)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象。

我县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制定了《崇义县2023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县教科体局与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精准识别贫困学生。严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按要求分春、秋学期及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金,全年共资助学前至中职、普高学段贫困学生共计14538人次,资助金额达1226.48675万元。

2023年,我县结合相关部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相应加强了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教育资助的动态调整,将学期结束前新增的贫困家庭子女及时纳入资助范畴,于本学期开始享受教育资助。我县2023年春季学期各学段学生资助金按要求于5月15日前已发放完成,并对完成发放后学期结束前新增的56名贫困家庭学生补发了春季学期教育资助金,有效加强了教育资助的实效性和时效性,实现“应纳尽纳,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全县未出现学生(幼儿)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现象。

(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8.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25)坚持标准化引领,持续扩充以公办园为主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幼儿园共有在园幼儿470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235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68.8%。

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共有38所幼儿园,认定了13所幼儿园为标准化幼儿园,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认定率达34.21%。

9.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26)针对存在的大校额制定化解计划并有效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比例控制2%以内;小学一至五年级和初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印发《崇义县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实施方案》《崇义县消除大校额专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大校额,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秋季学期,我县又成功化解1所大校额学校,目前还剩2所大校额学校。

严格按标准控制班额,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大班额。全县小学共有385个教学班,其中,小学一至五年级323个教学班,班额均为45人及以下,小学六年级62个教学班,班额均在55人及以下;初中一至三年级175个教学班,班额均为50人及以下。

27)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我县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印发了《崇义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按照“双减”政策要求,落实“五项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教学教研管理,努力提升教学质量,我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近年来稳居全市前列。

我县近两年未安排进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28)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规范中小学(含民办)招生入学工作;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入学。

我县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我县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儿童已全部接受义务教育,无辍学学生。

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印发《崇义县2023年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印发《崇义县2023年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为100%,保障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儿童入学,建立了送教上门学生信息台账,组织教师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我县未列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0.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

29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控制在省定(5%)范围内。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招生计划,实行招生计划备案,规范有序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县普通高中无大班额。

30)普通高中学校按照1:12.5的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专任教师不少于85%。

全县普通高中共有在校生4972名(崇义中学4503名、崇义二中469名),实际使用教职工数为398名(崇义中学360名,含临聘教辅人员32名、新招聘暂未入编教师3名;崇义二中38名,含临聘教辅人员16名),师生比为1:12.5。全县普通高中共有专任教师351名(崇义中学317人、崇义二中34人),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为88%。

31)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做好标准化考点和保密室的建、配、管、用。

县教科体局、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崇义县“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建立了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机制。

全县建有2个标准化考点(崇义中学、章源中学),标准化考场共有114个,考点考场数量能满足国家教育考试人数规模需求。制定《崇义县2023年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崇义县2023年普通高考考点学校及周边环境整合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标准化考点管理机制。制定《崇义县2023年各成员单位招生考试期间工作职责》,加强了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建立了标准化考点设备和考场台账,安排了学校专人负责考点、考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考试保密室设在崇义中学,于2020年4月建成,保密室硬件符合规定标准。制定《崇义县教育考试保密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保密室管理规范

32)建立、完善考务管理,落实监考教师队伍考核、激励等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招生项目支出标准。

我县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措施和预案,严格规范安全保密措施,保密室严格履行试卷的交接手续,执行钥匙管理。周密制定考试安排,操作性强,把相关具体的要求、任务、时间量化到每个组、每个人,各个组根据要求、时间安排,各司其职、各司其能、全面开展考试的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各种考试,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流程,严格试卷、答题卡验收程序,规范了监考员甲、监考员乙领卷、交验试卷、答题卡等考试用品的职责要求,确保了试答卷分发与验收不出错。

建立了监考教师队伍考核、激励机制,分批评选表彰了高考、初中学考、高中学考优秀监考教师,严格按《关于调整我省教育考试考务经费开支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执行考试招生项目支出标准。

11.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与水平

33)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进情况。

崇义中等专业学校占地面积108386平方米,学生数2921人,人均占地37.1平方米;学校总建筑面积60257平方米人均20.29平方米;学校有正式教职工153人,专任教师148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135人,中小学高级教师44人,中小学一级教师47人,“双师型”教师55人;截至2023年11月底,校仪器设备总值为2921.06万元,较2022年增加了738.06万元,生均值为1万元;学校图书总量达99651册,生均图书为34册。5项生均重点监测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标准。

34)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我县中职学校现有教职工180人,其中专任教师148人,学校“双师型”教师55人,占比37.16%。

35)中职学校服务市域经济发展能力情况。

全县符合中职学校服务“1+5+N”产业相关专业有7个,占比达到58%;2023年实习生总人数为647人,留赣实习人数为521人;在赣州本地就业占就业人数比例合计为80.52%;2023年毕业生总人数为798人,直接就业159人,留赣就业人数为138人;在赣州本地就业比例合计为81.45%;升入高一级学校491人。

12.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36)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

我县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37)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我县通过民办学校年检、联合检查、日常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了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强化了民办幼儿园准入机制,对违规办学、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关停,2023年我县关停了5所民办幼儿园。建章立制,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印发了《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强化了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进一步保障了教职工及幼儿的合法权益。

13.优化特殊教育资源

38)科学有效安置特殊儿童;严格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我县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科学有效安置特殊儿童,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我县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100%。严格落实特殊教育教师25%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2023年度,我县发放特殊教育教师补贴受益学校1所,受益教师9人,发放资金共计10.51685万元。

(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

1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机制

39)推进校园安防建设。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的工作意见》,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实施了校园封闭化管理、配备了专职保安员、视频监控覆盖校园的主要出入口及周边区域、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运用、落实了“护学岗”机制。全校各学校(园)实现了安防建设“四个百分百”。

40)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火灾防控、防溺水、学生欺凌防治、非法校园贷防范、校园安防基础保障、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校车安全保障、考试安全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溯源等食品安全、学生营养健康保障、集中供餐或自办食堂等侵占学生利益、学生平安保险、中小学生校服、空白作业本、原民办代课教师教育转化等工作机制,责任明确、管理到位、预警及时、处置得力,师生安全得到保障。

我县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管理联动机制,教育、公安、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一系列工作,有效防范不法侵害学生行为。贯彻落实《2023年防溺水任务清单》和《2023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任务清单》工作要求,加强防溺水“两个重点”工作,出台举报奖励措施,助推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参与防溺水工作;以校安委的名义下发防溺水相关文件,进一步压实了责任,明确了分工;认真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水美家安”活动,全年未发生学生溺亡事故。

积极参与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活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心理健康辅导机制,建立重点关注学生档案,实行“一生一档”。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护校行动”等专项行动,育人环境不断优化;每月定期组织学校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保障了在校师生生命安全;进一步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制订了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按时完成了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网络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崇义县中小学(幼儿园)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学校风险管理,各校(园)积极参加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参投率为100%,构建校园预防突发事件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学校事故预防和善后处置能力。

15.师德师风建设、“三违”治理

41)落实落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推进师德师风监管常态化,实施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对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及时有力,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

我县认真推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地见效,促进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督促各学校(园)建立健全师德警示和法制教育学习制度,定期召开师德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实效性。每学年组织新入职教师上好廉洁从教“第一课”,学习典型案例、接受教育洗礼。强化教师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从严查处教师性骚扰学生、收受礼品礼金及评先评优中“雁过拔毛”式腐败等突出问题。通过有力治理,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

42)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推销教辅教材等方面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督促各学校(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修订)》,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将学校“三违”行为治理成效纳入勤廉校园建设考核内容,加大“三违”行为处置力度。对因“三违”问题被处理的教师,该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其所在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通报批评。2023年,全县教育系统未发生“三违”事件。

(六)加分项

43.2023年以来,县(市、区)在教育改革发展上有重大创新举措,成效明显。

2023年12月1日,全市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现场会在我县举办,阳明中学代表崇义县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校额化解任务还比较艰巨。全县还有2所义务教育学校规模超过国家标准,尤其是城关小学超标人数较多,化解难度大。

(二)落实幼儿园非编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只缴纳了养老保险,未达到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要求

(三)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较低。崇义中专“双师型”教师占比只有37.16%,远低于50%的要求。

四、整改措施

(一)采取多种举措化解大校额一是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招生方案,优先让思源实验学校、知行小学招满学位,逐年减少城关小学、横水中心小学办学规模;二是抓紧规划和实施城关小学、章源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进一步改善其办学条件,保障县城核心区域学位供给的基本盘;三是加快推进新建城西小学项目,增加县城小学学位。力争2025年秋季学期全面化解大校额学校

(二)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待遇保障。一是继续实施幼儿园备案数教师年度招聘计划,逐年减少临聘教师数;二是加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公办幼儿园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努力在3年内落实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着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出台政策激励措施,加大培养力度,鼓励崇义中专年轻教师积极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争取在2年内将“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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