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崇义县长龙鸡公丘铅锌矿有限公司尾矿库销号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崇义县长龙鸡公丘铅锌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已依法履行完销号程序,并已通过验收,该公司已依规向县应急管理部门申请销号。经审查,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了该公司提供的尾矿库销号资料,并同意现场复核。由县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属地乡镇长龙镇政府派员组成的现场复核小组,并邀请了两位专家,对该尾矿库进行了现场复核,复核小组现场复核认定两家尾矿库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建议销号前公示。现县政府已同意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尾矿库的销号申请。根据《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现对崇义长龙鸡公丘铅锌矿有限公司尾矿库予以销号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日,如有反馈意见,请致电0797-3817188。
特此公示。
崇义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