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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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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崇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崇字[2017]79号)文件精神,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立足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现就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查,带头遵法守法。一是成立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挂帅,其他领导任副职,日常工作归口政策法规与预防控制监督股,具体承担机关干部职工的学法普法任务。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不断修订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三是领导干部领学解读法律法规,2016年以来,我委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仅通过“两学一做”委领导干部就为系统内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改、党章、党内法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十九大精神领学等累计30多次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一是严格发文程序。单位印发文件要经过“三次核稿和审查”。首先由委办公室负责初审文件是否有必要下发,文件内容是否符合逻辑,语句是否通畅,由分管领导审查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实际工作,最后主要领导签发文件。

二是规范文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下发。政策法规与预防控制监督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将所有文件归档整理编制好目录并归案,并按要求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同时对外发布的文件已在崇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按要求重大事项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江西兴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委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健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和行政执法计划,并对“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项数据及时作了调整,全面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专门召开了“两法衔接”专题研究会,讨论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有符合移交公安、检察院的案件,一定要按程序、按时移交,2016年—2020年无移交案件。

三是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2017年我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把全年每个月要宣传的法律法规和宣传主题做了详细说明,新闻稿件任务数下发到单位和个人,落实了层层责任,同时要求各单位要把卫生健康新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督导表中,形成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报道路组成员具体抓,报道组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氛围,创造了全县卫计系统宣传报道路工作新业绩。2017年、2018年我委结合精准贫工作,制作了宣传挂历2000份,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健康扶贫知识。法规与规章进行普法责任划分,制作《崇义县卫计系统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责任科室(单位)加强普法责任清单中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修正、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在回应社会关切、处理医疗争议、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职业病诊断鉴定、打击无证行医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执法活动中,加强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传。

四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从事项梳理、职权下放、流程规范、服务优化、强化监督等方面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推动精简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规定。全面实行民营医院审批“非禁即入”,取消了验资证明、二级以下医院的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实现设置医疗机构审批“两证合一”。医师确定一家主要医疗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管理,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取消了开办诊所的区域规划限制。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理念仍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不等不靠,不拖不推,提振信心,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重大决策机制。完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切实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等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落实力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继续推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完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案件备案制度,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继续开展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完善卫生健康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立案管理,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加大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反映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做实做细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四是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力度,提升委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以浓厚的学法氛围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卫健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