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药政股,联系电话:0797-3827292
1、备案单位(人):崇义县卫健委;
2、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3、医疗机构名称:阳岭口腔诊所;
4、医疗机构选址:崇义县横水镇中山南路245-255号;
5、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6、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7、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
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