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
答 复
何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中村安置点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有的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在我县征地拆迁农民回迁安置中,由于安置户办证放线时间不一等原因,造成安置点建设进度不统一,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只能条件成熟一批就建设一批,目前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大部分已完善,还有部分区域因为多种原因未能完善。当前,全县上下正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安置点也划入了网格管理,我镇正努力协调县创文办、网格责任单位等各方意见,争取各方支持,尽快完善好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县城管局正在实施污水管网PPP项目,能完善部分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征地拆迁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