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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受理编号D2JX20210423005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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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源德矿业,开采过程中破坏了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大量含泥沙废水排入村内小河,污染村内居民生活用水;运输车辆压毁村内道路,且扬尘很大。”

二、整改情况

2021年4月24日,接到赣州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转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批信访件转办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调度会,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4月25日上午,崇义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大队、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乐洞乡人民政府赶赴现场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走访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投诉人反映内容进行了核实,经核实:开采过程中破坏了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大量含泥沙废水排入村内小河,污染村内居民生活用水等不属实。

针对道路扬尘问题,设置了建设矿区运输车辆出厂车辆清洗池及车辆车身清洗装备;出厂车辆遮盖篷布并进行防尘处理;新购洒水车,加大洒水清扫频次。针对道路破损修复问题,已完成文英乡至乐洞乡22公里严重破损路面修复。

针对其他问题,督促企业排土场设置泄洪道,开采区和排土场严格按水保要求进行开采、弃土。不定期开展巡河工作,确保周边居民用水安全。

三、验收情况

通过现场核查,排洪池、沉淀池均已建成,所有清洗设备及洒水车均正常工作。道路修复目前已完工

截止2021年10月26日,信访问题已得到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崇义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028日至2021年114日,共7日。

受理部门:崇义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3818929

联系地址:阳岭大道48号

崇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