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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2JX20210415005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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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D2JX202104150051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在过埠镇石路村水源头处有一家大型养猪场,该猪场无规律间接性排污,污水排入河流,导致河水产生气泡变黑发臭。当地环保局前去检查时,该猪场处于未排污的状态,所以并未进行处理。

二、核实情况

2021年4月16日,接到赣州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转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批信访件转办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调度会,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4月16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段建阳同志组织县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及横水镇、过埠镇人民政府赶赴现场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走访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投诉人反映内容进行了核实,经核实:

崇义县馨华牧业有限公司位于横水镇鱼梁村珠洞组和过埠镇石路村交界处,建于2010年11月,2019年8月因场内实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退养至2020年11月,2020年11月底引种复养,目前栏舍面积约13000,现存栏481头母猪,11头仔猪。该养殖场实行干清粪工艺,猪粪经装袋后置于干粪堆积棚待售,病死猪采取焚烧无害化处理,废渣、沼渣出售用于农业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和冲洗栏舍废水经收集池进入沼气池处理后流入沉淀池中,再经专用管道排入二级氧化塘中逐级氧化降解,而后排入三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池中将污染物质循环消纳,最后再抽入气浮沉淀过滤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储存在收集池中用于果树、林木灌溉。通过查看厂区污水管道未发现有污水直排或泄漏痕迹,经对公路旁小溪沿线排查,也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该猪场无规律间接性排污,污水排入河流,导致河水产生气泡变黑发臭”现象。

另外,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采取日常巡察、双随机执法检查等方式对该企业进行监管,2019年3月21日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对馨华牧业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了立案并处罚款10万元。2021年4月1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建立固废清运台账,目前已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验收情况

一是收集池完成了黑膜防渗处理;二是氧化塘山体周围新开挖了雨水分流沟渠;三是对第1口氧化塘和尾水收集池的护坡进行了加高加固,对第2口氧化塘的沟渠进行了硬化;四是“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池水面枯死的水生植物已清理,补种的水生植物已重新投入水面;五是已铺设新的尾水还林滴灌管道,用于林地施肥;六是企业建立固废清运台账和气浮沉淀过滤设备运行使用台账;七是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赣州源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处理后的尾水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283mg/L氨氮49.83mg/L,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县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横水镇及过埠镇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开展回访督查,确保问题真整改、真落实、不反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9月7日起在崇义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7日内无异议。

受理部门: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3812573

联系地址:阳岭大道588号

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