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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看十年之变|筑牢守护南方地区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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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赣南大地犹如一幅青山叠翠、绿意盎然的生态画卷徐徐展开,美丽赣州正在精彩呈现。

    

赣州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江西母亲河赣江和香港饮用水源东江的源头,生态地位重要,生态保护责任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生态环境部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悉心指导下,赣州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持续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先后获评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中国绿色发展优秀城市、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构建现代环境治理新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由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设立10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在此基础上,全覆盖组建了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选聘村一级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打通了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行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坚决落实省委“双一号”工程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大湾区”先进做法,梳理优化生态环境领域211项行政权力事项,90%以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常态化实施环评审批、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定《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建立环评豁免、环评告知承诺等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启动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在全省率先建立实施环资审判、“检察蓝”护卫“生态绿”、生态综合执法等制度,先后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土保持、城市管理等法规条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步入法治轨道。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环境质量改善实现新突破。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探索创新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等机制,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与2016年相比,2021年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下降48.89%,优良天数比例99.5%,增加11.5个百分点,首次实现全省“双第一”。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6.1%,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8.6%,全面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赣江干流(赣州段)四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实施生态环保工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项目为王”理念,以项目建设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美丽赣州建设行动。以项目为主抓手,2022年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环境提升、治理体系创新等五大领域系统实施163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超200亿元,上半年开工151个、完成年度投资53.67亿元。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累计投入165亿元建设40个环保基础设施重大项目,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建。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投入130.9亿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52个,治理废弃稀土矿山92.78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81.51平方公里,水土保持“赣南模式”在全国推广。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2016年起全面实施10年100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累计完成改造任务53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23%,居全省第一。实施东江流域生态保护工程。顺利完成两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累计获得中央和赣粤两省补偿资金26亿元,有序实施了一大批生态工程,东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绿色低碳发展增添新动能。高度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深入开展“绿盾”强化监督、矿山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快“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管,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科学编制碳达峰实施方案等“1+N”政策体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十三五”时期,全市三产占GDP比重突破50%,能耗强度超额完成目标,以年均4.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GDP8.2%的增长。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6.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2.01%;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31%、43%;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385万千瓦,装机和发电量均保持全省第一。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国家示范工程项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无废城市”等生态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老百姓获得感实现新提升。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持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2015年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生态环保支出349.92亿元,年均增幅达13.5%。狠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利用约谈、通报、挂牌、问责等手段,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完成率、销号率和交办信访件整改解决率、销号率均位居全省前列。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建立动态化管理实事清单141条,工业废气污染、噪声扰民等一大批困扰群众的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绿色幸福感”持续增强。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下一步,赣州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之以恒推进美丽赣州建设,奋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全国革命老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