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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考核】2023年9月份崇义县乡镇断面水质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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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崇义县水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崇办字〔2021〕52号),2023年9月11日—13日,崇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县16个乡镇的18个断面水质进行了常态化预警监测。9月18日—20日,对全县16个乡镇16个农村(圩镇)污水处理设施水质进行了监测。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乡镇断面水质监测情况
经监测分析,18个考核断面中达标18个,达标率为100%。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3名的乡(镇)分别是乐洞乡、龙勾乡、上堡乡,排名后3名的乡(镇)分别是金坑乡、杰坝乡、过埠镇。
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质
经监测分析,16个农村(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浓度达标排放的有8个,出水浓度不达标的有1个,无出水的有7个。
(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浓度不达标排放
上堡乡上堡村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pH值不达标,为4.1。
(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无出水
农村(圩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出水的有7个,分别为横水镇左溪村老屋组、过埠镇过埠村、麟潭乡独石村、丰州乡丰州村、关田镇关田村刘屋组、文英乡文英村大林组、聂都乡聂都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关注辖区内水质变化情况。请上堡乡、横水镇、过埠镇、麟潭乡、丰州乡、关田镇、文英乡、聂都乡立即排查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县环委会办公室。
县环委会办公室将继续逐月开展乡镇断面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通报各乡(镇)水质变化和排名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畴。

崇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