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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义县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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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政府应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烟花爆竹燃放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在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县烟花爆竹事燃放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进行烟花爆竹事故燃放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赣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赣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按照《崇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的燃放区域及燃放时间。即燃放区域为崇义县崇义县阳明心城三立广场、塔下旅游集散中心空坪;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除夕)23:00-1月22日(初一)00:30、2023年2月5日(元宵节)20:00-21:00。
1.4事故分级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4.1特别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包括: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1.4.2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包括: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1.4.3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包括: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1.4.4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包括: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预案启动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
总指挥:王育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曾腾云(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肖新芳(县生态环境局局长)、熊晓琼(县城管局局长)、陆乐(县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邓玉金(县市监局党组书记)、刘皑(县应急局局长)、朱春梁(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朱华文(县卫健委主任)。
2.2指挥部工作职责
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发布现场救援命令;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根据事故情况,当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和物资转移、疏散;
(5)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配合事故调查;
(6)必要时向有关方面发出救援请求;
(7)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2.3成立专业应急救援小组
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在烟花爆竹燃放地段和时间段,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值守和巡查。
3事故危害辨识
3.1危险性分析
(1)群众燃放烟花时,由于人口聚集,可能出现踩踏事件、矛盾纠纷等事故。
(2)烟花易燃易爆,燃放区及周边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群众可能突发疾病、炸伤、受灾受害等安全事故。
(4)燃放区周边行人、车流量多,可能出现交通拥堵等安全事故。
(5)燃放烟花会产生有害烟雾,在一定程度上污染城区的空气质量。
4 接警和应急响应
4.1 接警
4.1.1县直相关单位值班室及人员发现或接到烟花爆竹燃放事故信息后应迅速处置,及时预警并按照事故处置程序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1.2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报告单位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
(2)烟花爆竹种类、事故类型;
(3)事故基本情况。主要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周边情况、交通路线、抢险情况、救护情况、财产损失、已脱险和受险人群、现场指挥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4)预计事故事态发展情况;
(5)需要支援的项目(人员、设备、器材等)。
4.2 基本响应
4.2.1 救援程序
烟花爆竹事故燃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指令,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5)事故得到控制后,由环保部门和专家组成员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4.2.2 救援要求
(1)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事故现场车辆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安排行驶和停放;
(3)事故警戒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5处置程序
5.1为防止群众恐慌发生踩踏事件,县公安局及时有组织、有秩序的按预定路线有条不紊地进行疏散,防止踩踏伤亡事故发生。在疏散通道的拐弯叉道等容易走错方向的地方,应设疏导人员,提示疏散方向,防止误入危险区域。对疏散出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防止脱险人员对财产和未撤离危险区的亲人生命担心需重新返回事故现场,必要时,在进入危险区域的关键部位(燃放区)配备警戒人员。发现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时,公安部门要及时制止,并解决好纠纷,以免造成打架斗殴等群体事件的发生。(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城管局协助,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5.2为防止群众突发疾病、炸伤、受灾受害等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紧急医疗处置,县卫健委在事故现场设置临时医疗急救区,在燃放区域周边安排医疗车和医护人员,一旦有突发疾病及人员受伤等情况,开展伤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县卫健委牵头,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5.3为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安排消防车在燃放区域指定点位停放。若发生火灾时及时前往扑救,防止火势蔓延,防止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质燃烧、爆炸、泄露等事故的发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5.4为防止出现拥堵交通安全事故,县交管大队要安排人员对燃放区域周边交通进行疏导,引导群众到指定区域停放车辆。保障应急车辆优先通行,以免发生拥堵,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由县交管大队牵头,县城管局协助,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5.5为减少烟花燃放时对空气的污染,县城管局分别安排2辆雾炮车在事故现场周边待命,县生态环境局安排人员在县环保检测点做好环境污染检测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区城管局安排雾炮车作业及时降尘降污,确保空气质量。(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城管局协助,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6工作要求
6.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燃放应急工作。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6.2开展排查化解。各责任单位要在烟花燃放前根据自身职能对燃放区域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大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烟花燃放期间安全稳定。
6.3加强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服从大局,服从调度,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把应急工作做好,为春节元宵节烟花燃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6.4强化应急处置。各责任单位要针对烟花燃放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措施,部署应急人员力量,做好应急处突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问题,能够反应迅速,及时有效处置。
报警电话:崇义县公安局110     县应急管理局3821299
          县消防救援大队119   县生态环境局12369
          急救电话120         县公安交管大队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