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博物馆文物捐赠倡议书
为了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利用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增加馆藏文物类别及数量,使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崇义县博物馆文博事业发展实际,倡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向我馆捐赠文物。
一、接受捐赠文物范围、类别
(一)范围
具有合法来源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属的历史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及其他能反映地方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的文物或老物件等。
(二)类别
1.历史文化类:石器、铁器、陶器、瓷器、玉器、骨器、青铜器、漆器、书画、石刻、纺织品、牙类制品、角类制品、木构件、钱币、化石等。
2.民俗文化类:书法绘画、美术、工艺艺术作品及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
3.文献类:图书资料、图片、文献、手稿、徽章、传单、标语、证件、题字、信件、契证、印章、牌匾、商标、账册、地图、图纸等。
二、文物捐赠原则、方式
以自愿捐赠为原则,以文物或物品来源合法为前提,接受个人、集体以及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无偿捐献。
三、捐赠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截止
四、遴选和登记
捐赠物应真实可靠,具有一定价值。对入藏捐赠物,馆方给捐赠人开具凭证,并做好入选藏品的登记、管理工作,并酌情公布和鸣谢。
五、表彰
博物馆将给捐赠者颁发证书,在陈展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及文物出处。
六、文物捐赠联系方式
杨清云:13707975415
王受文:15970919815
黄文知:15180220806
办公室座机:0797-3813345
联系地址:崇义县城阳明大道良知楼(县博物馆)
感谢您对崇义县文博事业的
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