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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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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建字〔202212

各县(市、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2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319


2022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紧扣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扭住城市能级提升行动和城市高质量发展两大抓手,聚焦打造新时代“第一等”城市功能品质,更加有力有效促进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健康发展、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构筑牢固可靠的安全稳定防线、更加有力有效促进全域打造美丽乡镇、更加有力有效促进优化办事和营商环境、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提升住建党的建设水平,为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和赣粤闽湘四省通衢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更大住建贡献。

一、更加有力有效促进做大做强中心城区

1.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五区互联互通认真抓好173个昂起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含61个道路桥梁项目)的实施,续建新建赣南大道快速路三标、四标等7条快速路,蟠龙大桥、创业大桥等6座跨江桥梁,蓉江四路、飞扬大道等16条城市主干路,加快构筑五区联通路网,加快实现中心城103040通达目标。责任单位:市政科、城建科、能级办,中心城区五区住建局

2.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组团式、多中心发展。高标准高品质推进蓉江新区、高铁新区、三江口片区等三大组团建设。持续推进蓉江三路以东起步区2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优化高铁新区开发布局,加快邻里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三江口片区,统筹河套老城区改造和水东、水西、储潭组团开发,实施水西老街改造。责任单位:市政科、城建科、能级办,中心城区五区住建局

3.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服务配套加快推进市工人文化宫、全民健身中心一期等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一步推进滨江公园、章江右岸滨江生态防护绿地等公园绿地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开工建设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工程,推进城市给水排水设施建设,增强城市隐性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市政科、城建科、能级办,中心城区五区住建局

二、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4.有力推进城市更新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剩余20213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确保在上半年完工,202215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确保在6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年底前完工率达到80%以上。持续抓好棚户区改造,全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91万户,基本建成3694套以上。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022年开工筹集1.67万套,其中中心城区1.53万套,确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新筹集公租房1222套,发放租赁补贴7775户,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贫困群众实施住房解困,做到“应保尽保”持续抓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让更多群众感受便利和实惠。实施一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确保32%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力争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示范城市申报成功。责任单位:城建科、住保科,各县(市、区)住建局

5.精致建设美丽县城。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优化县城空间布局和形态,完善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提高县城人口聚集度,增强县城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力。持续推进县城城市体检全覆盖,管控城市建筑风貌,严格控制建筑高度,着力建设精致、整洁、便民、宜居的县城。责任单位:城建科、村镇科、节能科,各县(市、区)住建局

6.活化传承历史文脉。大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编制《赣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推动《赣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立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抓好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和保护修缮工作。推进姚衙前、七鲤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作,着力打造中心城区延续城市记忆、融合文化旅游的新标杆。责任单位:消防审验科、村镇科,各县(市、区)住建局

三、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健康发展

7.着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目标定位,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强化商品住房价格指导,确保商品住房价格稳定。完善房地产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置制度机制,用好房地产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高房地产监测调控能力。发挥好公积金对购房的支持保障作用,稳步推进新市民、新青年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公积金归集增长7%以上,个贷率控制在91%左右,逾期率控制在0.1‰以下。责任单位:市监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易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

8.着力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扶持发展本地建筑业龙头企业,培育或引进特级资质建筑企业12家,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分别新增10家、20家,力争今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670亿元,增速10.4%,建筑业税收43亿元,同比增长6.2%。围绕建设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确保2022年全市新开工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35%,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10%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融合监管,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力争2022年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比达95%,新竣工绿色建筑占比达65%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稳步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管理,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建管科、节能科、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

四、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构筑牢固可靠的安全稳定防线

9.筑牢建筑施工安全防线。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确保建筑施工领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持续加强危大工程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各类施工安全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建管科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

10.筑牢房屋燃气安全防线。保障既有住宅安全,按时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数据市级核查任务并汇交,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灾体信息需求,为建立全国房屋建筑信息数据库,提高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水平提供数据支撑。有针对性开展大范围全覆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动态台账,问题清单,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城镇燃气安全,进一步压紧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责任和住建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使用燃气的经营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提升早发现、早处置燃气泄漏能力。督促指导各地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指导各地深入开展用气安全宣传,切实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继续组织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有针对性的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改造,9月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110公里老旧燃气管网改造任务。推进实现县县通管道燃气,加快完成对接门站建设。责任单位:节能科、建管科城镇燃气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

11.筑牢房地产业稳定防线。持续防范行业内涉稳风险,扎实做好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化解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落实涉稳风险楼盘项目县级领导包案、工作专班、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差异化楼盘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完善“预交付”评估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和“三个必查”制度,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住建领域平安建设,筑牢平安稳定防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责任单位:市监科、办公室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

五、更加有力有效促进全域打造美丽乡镇

12.全面实施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按照分类推进、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的思路,全域启动64个示范类、127个提升类、74个基础类美丽乡镇建设。认真研究九大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深化乡镇卫生秩序综合整治,着力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水体岸坡、农贸市场和沿街立面改造的短板。加强圩镇规划,完善圩镇功能配套,全面补齐乡镇发展短板弱项,提升圩镇的集聚水平和辐射能力。责任单位:村镇科,各县(市、区)住建局

13.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经常性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实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完成年内156户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坚决整治农村“老人住老房”“老人住危房”问题,实现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动态清零。加大装配式钢(轻钢)农房建设推广力度,年内培训5000名个体工匠,切实加强农村建房质量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农村住房的安全和品质。责任单位:村镇科、节能科,各县(市、区)住建局

六、更加有力有效促进优化办事和营商环境

1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强化数字赋能,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梳理市、县两级住建部门权力事项,统一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切实做到全市住建部门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全市通办”,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加强已下放的市级审批权限承接的业务指导,真正做到审批权限“放得准、接得稳、管得好、办得快”。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全市“一盘棋”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积极探索,创造更多经验,确保我市在施工图改革方面始终成为全省标杆。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监科、节能科、消防科,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

15.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市级做了的、县级也要做到”要求,对标市级标准,持续优化获得用水用气报装,推动获得用水用气报装“一窗通办”和网上办理,切实加强用水用气报装政企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进一步提高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效率。推进房屋交易“互联网+”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线上办”“不见面办理”。推进公积金业务办理实现部门数据一次采集、集成办理,着力实现智能审批。坚持依法行政,夯实依法治市基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责任单位:城建科、市监科、节能科、建管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城镇燃气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

16.高效落实惠企政策深化住建领域惠企政策“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兑现改革,严格按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承诺兑现”的要求,及时高效兑现惠企资金。要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惠企政策的知晓面和覆盖面。责任单位:建管科、节能科,各县(市、区)住建局

七、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提升住建党的建设水平

17.打造政治机关。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住建部门打造成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党性的政治机关。始终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住建工作以贯彻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前提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

18.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会议固定第一议题,用好3+X”学习模式和“每月学习日”制度,推动政治理论学习有力有效,走深走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守理想信念,汲取奋进力量。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

19.打造党建品牌。探索“党建+项目建设”“党建+放管服改革”模式,打造具有住建特色的党建品牌紧紧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大力实施党建质量过硬行动,扎实开展创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各科室(单位)

20.弘扬清正廉洁。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倡导正道直行、清廉自守,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慎友、慎行。探索构建住建行业责任落实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分层自控、系统防控提醒约谈机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不断培育发展住建系统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总)支部,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