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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崇义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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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崇义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根据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赣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农字〔2022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条件

1.示范主体

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严控主体数量,结合乡村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带意愿较高、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作为示范主体。原则每个村1-3户。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二)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产业相对突出(主要以种养殖业为主),种养水平较高,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无一定产业规模、无田土或外出务工人员不得列入科技示范主体。

2.示范基地

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做到高规格,严要求,可持续发展,能够为我县新品种新技术和种植新模式开展试验示范和农民培训实训基地。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二)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原则上基地面积不低于200亩。

(三)基地负责人种养水平较高、能够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开展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主要职责

(一)遵从农技推广部门的技术指导,根据提供的意见建议开展农业科技生产活动。

(二)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带头使用新技术、新机具,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

(三)配合农技推广部门做好示范和推广工作,对农技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四)积极向周边农户传授科技致富经验,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技术。

三、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并公示无异议后,于1118日前将相关表格和公示照片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邮箱cyxnyjkjz@163.com,联系人:廖路13387071800各乡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指标见附件。

(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遴选的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示范带动效果好的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进行认定。

(三)各乡(镇)要安排农技员指导对接认定的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将对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基地进行挂牌并提供一定的示范物资等物化技术补助

附件:1.崇义县2022年各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指标分配

2.崇义县202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3.关于2022年崇义县XX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户名单的公示

4.崇义县2022年乡(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汇总表

5.崇义县2022年乡(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名单汇总表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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