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策解读

我县召开商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崇义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访问量:

今年上半年,我县组建了钨产业、竹基新材料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文旅康养产业、非金属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等6支产业链招商团,县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7次,县四套班子领导、部门单位共计外出招商168人次;举办了线下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活动1次,集中签约项目12个,签约金额125.5亿元;开展了“不见面”招商洽谈活动及“云上”会议,签约项目9个,签约金额57.5亿元。向省、市提报“20”项目1个,即由江门市创万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0亿元的年产20万立方米集装箱配套地板生产基地项目。

此外,我县积极抢抓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战略机遇和赣深高铁开通机遇,开展招商洽谈活动,主动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深化“容缺+承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改革,建设“一窗”综合受理平台,真正实现“无证办理”。


发布内容一:

《崇义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节选商贸相关政策)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1.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县财政对在崇义县范围内注册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检测费用补贴。

2.引导鼓励外卖平台企业,为受疫情冲击陷入经营困境的中小商户(平台内经营户)纾困解难,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

3.在 2022年五一十一期间,县级统筹发放100万元电子消费券支持商贸、文旅消费。支持餐饮企业做特色、提规模,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对参加第二届中国米粉节和2022赣菜美食文化节的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对企业参加县级政府组织举办的节庆活动免收摊位、展位费。

4.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员工队伍稳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没有出现失信经营、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的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由县财政对限额以上大型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纾困补助,对限额以上其他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纾困补助。

5.支持在我县范围内注册的零售企业在京东、淘宝(天猫)、拼多多新开设本土品牌旗舰店,每开成1家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 元奖励。积极组织我县本土产品企业入驻江西专区”销售,2022年度内入驻的企业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5000 元

6.由国内外专业会议服务公司、知名展览公司、企、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及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县举办,经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且采取市场化运作、场地租赁天数3天及以上、展览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展会,按照展馆场地租赁合同中签订的租赁面积,给予主办单位每天每平方米2元补贴, 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商业性展会,报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延期举办的,在原有办展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展览面积在1万- 5万平方米和 5万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主办单位5万元和10万元补贴。

二、文化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1.鼓励支持收费景区景点、星级酒店以及在县文广新旅部门登记备案的民宿积极“引客留客2022年3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对县内收费景区景点接待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一次单团20 名及以上游客 ,下同),对县外省内游客按10元/人补助景区景点,对省外游客按30元/人补助景区景点;对星级酒店,当月接待过夜住宿累计达400人及以上的,按10元/人次给予补助,当月累计补助不超过10000 元;在县文广新旅部门登记备案的民宿,当月接待过夜住宿累计达100人及以上的,按10元/人次给予补助,当 月累计补助不超过3000元。

三、交通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

1.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县财政对在崇义县范围内注册的交通运输、商贸物流、邮政快递、外卖配送等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检测费用补贴。

发布内容二:

赣州市外经贸助企纾困政策

一、支持对象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外贸企业、组织我市产品出口的贸易公司及蔬菜出口企业、供应链企业、省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我市从事外贸或跨境电商人才培育的中介机构(专业协会、培训机构)、服务本地企业的物流型(贸易型)公共海外仓等。

(二)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商企业、培训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单位或机构、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单位或机构。跨境电商数据指1210、9610、9710、9810四种海关监管模式下进出口业务(9710、9810仅限生产型企业),数据需以海关数据为准并需在江西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有记录。

(三)经认定的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与境内外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并向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离岸及在岸服务外包提供商以及经认定的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专业从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公司和机构。所有申报项目资金的企业(培训机构)必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注册及录入。

(四)我市备案在册的对外投资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所有申报项目资金的企业必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及录入。

二、补助范围

(一)支持全市外贸稳定增长。对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出口额较上一年度有增长的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和“两转”企业给予支持。

(二)支持组织本地产品出口。支持贸易公司、供应链企业组织本地产品出口,对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给予支持;支持蔬菜出口企业开展产品检测和认证。

(三)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支持企业参加展会,对参加市重点展会、进博会、消博会、服务外包招商推介会、国内外重要服务外包交易会给予展位费、人员费支持;

2.支持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发生的保费给予支持;

3.支持企业进行行业国际资质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对认证费、审核费、检验检测费给予支持;

4.支持企业进行海关AEO高级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展业务,对服务对象数量和服务对象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获批省、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奖励;

6.支持企业利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进行保单项下融资,给予融资企业贴息支持;

7.支持企业培育外贸人才,对企业、中介机构、专业协会或培训机构开展外贸、跨境电商等专业培训的,按照培训规模给予奖励。

(四)支持企业维护产业安全。支持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救济应诉调查、同类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代表行业组织向商务部提出贸易救济调查、在贸易纠纷过程中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对上述行为给予律师费用支持。

(五)支持建设和使用公共海外仓。对服务本地企业的物流型、贸易型公共海外仓,规模、服务企业数量、服务对象出口额达到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跨境电商企业租用公共海外仓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对外贸企业通过入驻电商平台开拓国内市场,且平台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平台使用年费支持;对企业参加重点线下境内展会开拓国内市场的,给予展位费支持。

(七)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市级A类、B类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加强跨境电商数据统计。对企业按要求完成国家或省、市统计平台数据统计的,在统计系统中每年上报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

(九)鼓励跨境电商园区提供公共服务。对入驻企业累计年出口额或进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园区公共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支持跨境电商龙头及中小企业发展。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或公共服务企业入驻赣州且服务企业数量、服务对象年进口或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一)支持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对落户在赣州,通过江西省跨境电商综服平台提供物流服务的跨境电商物流企业,按照承运出口货物重量给予奖励。

(十二)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开设自建站。对跨境电商企业针对特定国家和地区开设自建站,扩大宣传,且年出口或进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

(十三)支持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拓展出口渠道。对企业通过国际用户平台拓展国际市场,且年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当年新增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对出口额不作要求),给予平台使用年费支持。

(十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自主品牌企业。对建立国际营销体系、商品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份额的跨境电子商务自主品牌企业,在境外为出口产品注册自有商标的,给予注册费用支持;对出口产品通过国际认证、具有联合国标准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的,给予认证服务费用支持。

(十五)支持跨境电商创新业态建设。对跨境电商企业建立跨境电商线上线下选品中心及平台、进口商品展示+新零售中心、境内O2O线下体验店等创新业态建设,给予投入费用支持。

(十六)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对当年获得省级考核优秀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十七)支持服务外包园区和集聚区建设。对服务外包园区和集聚区入驻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和在岸、离岸执行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十八)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业务总量。对企业当年在岸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资金支持。

(十九)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服务外包申报(登记)自主知识产权,对年离岸、在岸执行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根据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给予资金支持。

(二十)支持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对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对外承包工程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资金支持。

(二十一)支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派劳务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为外派人员开展适应性培训给予资金支持。

(二十二)支持企业防范海外风险。支持企业为“走出去”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投保产生的保费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疫情防控,根据当年实际外派人员数量给予资金支持。

发布内容三:

崇义县2022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崇义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围绕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和“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和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开拓进取、狠抓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上半年招商引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外出招商方面。县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始终坚持“一把手”带头招商,组建了钨产业、竹基新材料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文旅康养产业、非金属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等6支产业链招商团,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在全县形成了“县领导挂帅、招商团攻坚、部门单位上阵”的大招商格局。上半年,县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7次,县四套班子领导、部门单位共计外出招商168人次。

(二)举办招商活动方面。春节期间,成功举办了2022年“三请三回”新春恳谈会,全县各乡镇、单位分别以座谈方式开展了招商推介活动20余场/次。积极邀请外商来崇考察洽谈,已累计接待客商385批次。成功举办线下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活动1次,集中签约项目12个,签约金额125.5亿元。同时,积极转变招商方式,开展“不见面”招商洽谈活动及“云上”会议,通过天翼云会议方式开展“屏对屏”集中签约活动1场/次,共签约项目9个,签约金额57.5亿元。

(三)招大引强及“5020”项目引进方面。建立和完善了崇义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评估机制,聚焦产业链招大引强,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前置预审,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上半年,向省、市提报“20”项目1个,即由江门市创万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0亿元的年产20万立方米集装箱配套地板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12栋共计7.5万平方米厂房建设,一期8条竹木胶合地板生产线及2条纯竹地板生产线已投入生产。

(四)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方面。积极抢抓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战略机遇和赣深高铁开通机遇,县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大湾区主要城市开展招商洽谈活动,聚焦我县重点特色产业建链招商,主动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同时,树立“大湾区能做的,崇义也要做到”的理念,打造“崇速办”营商环境服务品牌,深化“容缺+承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改革,建设“一窗”综合受理平台,真正实现“无证办理”。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还有不少短板和问题。一方面,受国际、国内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外出招商和接待客商来崇洽谈考察次数相较往年有大幅度减少,招商洽谈项目也相应有所减少;另一方面,项目落地制约因素依然比较突出。集中体现在用地、标准厂房、生态制约等方面,如当前仍有多个招商项目因用地问题未能落地。

    下一步,我县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行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开放,深度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浓厚招商氛围。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加强对产业链招商团外出招商工作调度,变“坐在家里等项目”为“主动出击招项目”,在全县积极营造浓厚的全民招商大氛围。二是坚持产业链招商。聚焦钨、非金属、竹基新材料、数字经济、富硒绿色食品、文旅康养六大产业链招商,强化与发达地区的资本、资源、人才、技术对接,引进一批强链、补链、延链企业。三是持续补齐要素短板。围绕用地、标准厂房、生态制约等问题,提前谋划产业园调区扩区,加快标准厂房建设进度。同时,在优化调整生态红线和国土空间规划修编中留足项目落地空间。


答记者问环节:

问题一请问崇义县在促进商贸消费、服务商贸企业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兰作答

答: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引导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积极组织县内商超、餐住、旅游等52家企业参与赣州春节文旅商贸2000万消费券活动,带动我县商贸消费260余万元;积极引导县内商贸企业抓住春节、元宵消费节点,开展“新春年货节”、“春节不打烊”、“新春返乡大优惠”等活动,满足老百姓多样化消费需求;组织县内餐饮企业开展“迎虎年新春、品美味赣菜”宣传促销活动;组织坚强百货、好又多超市、三好购物广场等商场超市举办“年轻人的美食节”、“你购物我送礼”等商超促消费活动;积极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扎实推进电商扶贫行动,推动我县特色农产品上行,上半年我县齐云山食品、崇天然食品、译林电商等直播公司共开展了百场以上直播活动,直播销售额达3000余万元。二是贯彻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携手县文广新旅局、县财政局利用五一假期发放100万文旅商贸电子消费券,引导商超、酒店开展促销活动,带动消费约200万元。端午假期引进社会资本发放电子消费券210万元,有效促进了家电消费。三是积极动员商贸企业入规。已摸排达到入规条件的商贸企业20家,已完成企业月度入规2家。

题二:外贸出口可以享受哪些口岸优惠政策?县商务局党组成员朱忠辉作答

答:本市外贸企业,主要可以在铁路运费、集疏费和场站作业费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但原矿(石、粉)等、砂石类等不适合集装箱运输的其他商品不纳入补助支持范围。

一、铁路运费

1.铁海联运:对赣州国际陆港,龙南、定南、瑞金、信丰铁路场站往返至深圳、厦门、广州、宁波等沿海港口铁海联运班列,补助全程铁路运费。

2.中欧(亚)班列:不超过赣州国际陆港至欧洲、中亚地区中欧(亚)班列全程铁路运价的20%

二、集疏费和场站作业费

对外贸企业通过赣州国际陆港,定南、龙南、瑞金、信丰铁路场站至深圳、厦门、广州、宁波等沿海港口铁海联运班列进出口货物的,给予每个大柜(40尺)不超过1000元、每个标柜(20尺)不超过500元集疏费补助,给予不超过300/40尺柜、200/标柜的铁路场站作业费补助,作业费票面金额低于300元的,按票面实际金额补助。

问题三:今年崇义县招商引资工作有什么变化?县商务局党组成员朱忠辉作答

答:今年招商引资工作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聚焦产业开展链条式招商。聚焦崇义优势特色产业,组建了竹基新材料产业、钨产业、非金属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富硒绿色食品产业、文旅康养产业等六支产业链招商团,建立“一个链条、一个方案、一个规划、一个政策、一支队伍”的“五个一”机制,通过开展专业化、链条式招商,实现建链条、聚势能、强集群的产业链招商成果转化。上半年,6个产业链招商团意向在谈项目102个,已转化为签约落地项目18个。

二是创新方式实施多元化招商。积极创新招商方式,探索多元化招商渠道。一是试行社会化招商。抢抓赣深对口合作机遇,与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建立招商共享与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以商招商、外埠招商等社会化招商方式,加大崇-深经贸交流合作,积极承接深圳产业向崇义转移。二是发挥对口支援作用招商。发挥生态环境部、国家体育总局、赣南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对口支援崇义的优势,面向知名创投机构、知名研发机构、高校院所等开展招商;三是突出以商招商。充分发挥县内现有优势企业产业链引领作用,挖掘补链延链强链能力,积极倡导已落户企业、在外乡贤宣传崇义、引荐企业,实现以商招商;四是推动资本招商。探索设立县级产业引导基金,撬动市级国有平台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

    三是健全机制实现长效化招商。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长效化机制,强化招商引资全过程的机制保障作用。一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信息收集及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知晓度和覆盖面;二是建立项目准入评估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准入评估论证,切实提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三是建立项目考察洽谈机制。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双向考察制度,加强对招商引资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四是建立招商调度考核机制。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半年和年终考评”机制,不断加强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管理,强化对产业链招商团的调度考核;五是建立招商工作约谈机制。不断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督导,推动招商责任单位对照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履职尽责。


相关文件:《崇义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