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确保我县2025年顺利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验收,根据《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赣教督委字〔2018〕6号)、《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计划(2020—2035年)》(赣教督委字〔2020〕6号)精神,结合《崇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4年)》(崇府办字〔2020〕120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动摇,按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按照《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对照标准查缺补漏,逐条逐项明确具体措施和推进时间,将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我县2025年如期顺利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三、评估对象
县政府为上级确定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对象。具体工作任务由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等单位及县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承担。
四、评估内容和任务分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四个前提条件、六个考评方面、38项评估指标、七种否决情形”。
“四个前提条件”是指:1.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2.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3.申报前三年未发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规定指标不达标现象,其中,对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要求不超过0.60、0.50;4.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定指标测算的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不高于0.50、0.45。
“六个考评方面”是指: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内容,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内涵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社会认可度等六个方面。
“38项评估指标”是指: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六个方面共分为38项指标,其中“A”类指标27项,必须全部达到;“B”类指标11项,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及以上为“达标”。
“七种否决情形”是指: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在有编的情况下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出现重大及以上涉校事故灾难类、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事件,出现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不予评估认定。
具体工作任务和分工:详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工》(附件2)。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4月)
1.成立领导小组,启动迎评工作。成立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监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由县教科体局总督学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迎评工作。
2.研究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安排工作日程。
3.召开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动员会,部署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文件,结合本单位教育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制定本单位迎评工作计划。
5.各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崇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4年)》,结合实际校情,制定“一校一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推进时间。
(二)自查落实阶段(2022年5月~2024年10月)
2022年5月起,各有关单位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工》组织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短板,列出问题清单,采取措施切实整改。整改落实任务在2024年10月前完成。相关工作佐证材料(含视频、图片、文件、图表、会议记录等)要建立资料台账,督导评估时备查。
2024年10月20—30日,各有关单位的督导评估工作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纸质稿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后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县教科体局507室,联系电话:3822839),同时发word版电子稿至邮箱:cyjydds201405@163.com。
(三)县级自评阶段(2024年11月~2025年4月)
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具体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和报送相关资料,2025年4月底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
(四)市级复核阶段(2025年5月~6月)
市人民政府收到复核申请后,对县级自评进行复核。经复核认定达标的,作出复核结论,2025年6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出评估申请。
(五)省级评估阶段(2025年10月底前)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于2025年10月底前组织专家组对评估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告,组织省级评估(网络评估和实地核查)。评估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申请教育部认定。
(六)国家认定阶段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适时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认定。通过国家认定后,还要接受监测和复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督导评估属国家级认定,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任务繁重,影响重大,既是对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我县履行教育职责效果的一次大验收。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迎评工作。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成绩,推广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县教科体局要成立迎评工作机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迎评办),抓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项目的具体实施,督促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制定和落实“一校一策”方案,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迎评工作,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推进迎评工作。有关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更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赢得支持。各乡(镇)政府、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迎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与满意率,为迎评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跟踪问效,实施奖补。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年度考评,列为对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点。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建立约谈问责、资金奖补机制。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对推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及时有效推进实施的重大项目,给予资金奖补。
附件:1.崇义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教育工作职责
2.《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责任分工
附件1
崇义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
教育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职责
1.把教育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党政联席会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解决实际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和支持教育工作,及时解决本乡(镇)教育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及时处理侵犯学校财产、扰乱教学秩序、伤害师生身体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3.根据《崇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4年)》,制定本乡(镇)教育发展规划,及时解决新建、扩建校园校舍所需土地,预留中长期教育发展用地。加强学校周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制止影响学校长远发展和学校环境的项目建设。
4.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建立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的“乡规民约”和保障机制,做好保学控辍工作。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和弱势群体的教育帮扶制度,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监督、查处单位或个人雇佣未成年人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少年儿童务工、经商的行为。
二、县直有关单位教育工作职责
县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对履职不力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
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思政工作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媒体的涉教宣传工作,加强教育舆情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校园舆情管控,指导新闻媒体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教育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立德树人良好氛围。
县委统战部: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县域教育发展。
县委编办:负责统筹管理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
县发改委:负责将教育事业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将符合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纳入政府制定价格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县教科体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负责将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负责社会体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体育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使用,对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和体校文化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并落实相关政策。
县财政局:负责将县级财政教育投入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建立持续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强对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人社局:负责牵头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与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长效联动机制;加强岗位管理,深化职称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指导学校建设用地征收。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做好学校等教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工程质量、校舍危房改造等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学校卫生监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学生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常见病矫治,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学生近视防控、师生心理健康等方面指导。
县公安局:负责会同县教科体局指导、监督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订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贯彻落实防灾减灾等避险自救知识、技能等的宣教普及;督导相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形成校园安保工作合力。
县审计局:负责审计教育经费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管教育资金足额拨付、合规使用。
县市监局:负责做好营利性民办学校及营利性培训机构(文化教育类、非文化教育类)的登记工作,对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集中用餐和其他食品安全工作等方面进行监管。
县工信局:负责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动产业人才建设工作,统筹支持教育事业。
县统计局: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教育的统计资料,组织协调全县教育发展专项调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教育工作、支持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做好乡村教育振兴有关具体工作。
团县委: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团建和少先队工作,积极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附件2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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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类别 |
评估内容 |
评估要点 |
指标 性质 |
达标 时限 |
县责任单位 |
教科体局 责任领导 |
教科体局 |
|
资源配置 |
1.教师高于规定学历人数 |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4.2人以上; |
A |
2024年9月 |
教科体局 |
田长征 阳锦鸿 |
人事股 |
|
2.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人以上; |
A |
2024年9月 |
教科体局 |
张荣紫 |
教研股 |
|
|
3.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0.9人以上; |
A |
2024年9月 |
教科体局 县委编办 |
田长征 阳锦鸿 |
人事股 |
|
|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1.所有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4.5平米以上; |
A |
2024年9月 |
教科体局 财政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
周 钧 |
校建办 |
|
|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1.所有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7.5平米以上; |
A |
2024年9月 |
教科体局 财政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 |
周 钧 |
校建办 |
|
|
资源配置 |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
1.所有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000元以上; |
A |
2024年9月 |
教科体局 财政局 |
刘初亮 |
电教股 |
|
7.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达到2.3间以上; |
A |
2024年9月 |
教科体局 财政局 |
刘初亮 |
电教股 |
|
|
政府保障程度 |
8.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
1.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5分) |
B(10分) |
2022年起 |
财政局 教科体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县委编办 |
阳锦鸿 |
会计核算股 教育股 校建办 人事股 |
|
9.学校规划布局合理 |
1.把义务教育网点布局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3分) |
B(9分)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各乡镇 |
周 钧 张荣紫 |
教育股 校建办 |
|
|
10.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四统一”标准 |
1.按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发改委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县委编办 各乡镇 |
田长征 周 钧 刘初亮 阳锦鸿 |
校建办 人事股 会计核算股 电教股 |
|
|
政府保障程度 |
11.小学、初中音乐、美术专用教配备 |
1.小学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米; |
A |
2024年9月 |
教科体局 财政局 |
刘初亮 周 钧 |
电教股 校建办 |
|
12.小学、初中校额 |
1.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
A |
2024年9月 |
教科体局 发改委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
张荣紫 |
教育股 |
|
|
13.小学、初中班额 |
1.小学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各乡镇 |
张荣紫 |
教育股 |
|
|
14.村小学和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 |
1.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财政局 |
阳锦鸿 |
会计核算股 |
|
|
15.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1.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并逐年提高。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财政局 |
阳锦鸿 |
会计核算股 |
|
|
16.落实教师待遇 |
1.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 2.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财政局 人社局 |
田长征 阳锦鸿 |
人事股 会计核算股 |
|
|
政府保障程度 |
17.加强教师培训 |
1.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阳锦鸿 |
师资培训股 |
|
18.完善教职工编制 |
1.编制和教育部门每年及时对教职工编制数进行动态调整;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县委编办 |
田长征 阳锦鸿 |
人事股 |
|
|
19.开展教师交流轮岗 |
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田长征 阳锦鸿 |
人事股 |
|
|
20.专任教师持证上岗 |
1.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田长征 阳锦鸿 |
人事股 |
|
|
21.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 |
1.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各乡镇 |
张荣紫 |
教育股 |
|
|
22.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
1.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阳锦鸿 |
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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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关爱留守儿童 |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3分) |
B(8分)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各乡镇 |
张荣紫 杨 晖 |
教育股 学生资助股 |
|
|
24.随迁子女就读 |
1.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张荣紫 |
教育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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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精准教育扶贫 |
1.落实学校校长和乡镇属地教育扶贫政策双负责制; 2.及时足额发放农村建档立卡寄宿生生活补助; 3.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全覆盖,推广“兴国模式”。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各乡镇 |
杨 晖 |
学生资助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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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 |
26.初中三年巩固率 |
1.控辍保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各乡镇 |
张荣紫 |
教育股 |
|
27.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各乡镇 |
张荣紫 |
教育股 |
|
|
28.校长依法治校 |
1.所有学校制定章程;(3分) |
B(9分)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张荣紫 |
教育股 |
|
|
29.保障教师培训经费 |
1.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财政局 |
阳锦鸿 |
师资培训股 会计核算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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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开齐开足课程 |
1.教学秩序规范,按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课时总量符合课程计划要求;(2分) |
B(5分)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张荣紫 |
教育股 双减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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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 |
31.减轻课业负担 |
1.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减负机制;(2分) |
B(10分)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张荣紫 |
教育股 双减办 教研股 |
|
32.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
1.近3年参加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业水平达到III级以上,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
A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周 钧 张荣紫 |
质量监测股 教研股 |
|
|
内涵发展 |
33.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德育工作摆在首位,领导机制健全;(2分) |
B(10分)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张荣紫 |
教育股 |
|
34.校园文化建设 |
1.坚持开展文明校园或美丽校园创建活动;(5分) 2.学校内涵建设丰富,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自然等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并定期开展活动。(5分) |
B(10分) |
2022年起 |
宣传部 教科体局 |
陈允康 张荣紫 |
创文办 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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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发展 |
35.教育生态建设 |
1.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2分) 2.建立家校社工作联席制度及家校协调的学校教学和管理机制;(2分) 3.优化办学环境、家庭环境和育人环境,形成家校社目标一致、资源共享的大育人格局,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效衔接,实现家校有效沟通;(1.5分) 4.家长自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工作,正面客观评价学校工作;(2分) 5.普及科学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1.5分) |
B(9分)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张荣紫 |
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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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建设 |
36.学校管理、教学与教研信息化 |
1.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具备网络条件下的多媒体教学环境(①县级教育城域网建成;②学校校园网建成并接入城域网;③教室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比例达到100%);(3分) 2.依托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100%的学校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空间开展教育教学管理。 90%的师生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空间开展备授课、教学研究、家校互通,发布教学和学习成果,提高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率。10%的学校开通“名校网络课堂” ;(3分) 3.依托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100%教研员能熟练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网上集体备课、评课等网络教研活动;(2分) 4.为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学软件;(2分) 5.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智慧(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办法》,中心小学(含)以上学校平均分60分以上(1分),中心小学以下学校平均分50分以上。(1分) |
B(12分)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张荣紫 刘初亮 |
电教股 教研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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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建设 |
37.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高 |
1.100%的校长参加教育信息化领导力专题培训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管理,100%的教师能熟练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均建立“名师网络课堂”;(3分) 2.大力推进“专递课堂”建设,教学点“专递课堂”覆盖率达60%;(2分) 3.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教师使用信息化设施设备授课的课时须达到周课时的70%以上。(3分) |
B(8分) |
2022年起 |
教科体局 |
张荣紫 刘初亮 |
电教股 教研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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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认可度 |
38.开展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
A |
2025年 |
政府办 教科体局 宣传部 有关单位 |
周 钧 |
督导室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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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1.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 2.存在违规择校行为; 3.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 6.出现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7.有弄虚作假行为。 |
A |
2025年 |
教科体局 县委编办 公安局 卫健委 市场监管局 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 |
田长征 阳锦鸿 |
行政办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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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A”类指标27项,必须达到; “B”类指标11项,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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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方案(崇府办字〔202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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