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府通字〔2019〕9号
崇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为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当前,我县被确认为疫情发生县,为控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和《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加强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木集中清理时间为常年。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林投、林股公司组织专业除治队伍,对本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死松树进行集中清除,统一采取烧毁或粉碎(削片)的方式除治,林业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二、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单位(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专业队伍的除治工作。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砍伐松材线虫病病死疫木和擅自捡拾松树及其枝桠做柴火烧。
四、禁止使用带有松材线虫病的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调入松类苗木、木材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不得将未经除害处理的疫木制品调出本县。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对引起重大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疫情危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可向县林业局报告(举报电话:0797-3820058)。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