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重大政策(转载)

关于不误农时全力抓好早稻生产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赣市府办字〔202240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不误农时

全力抓好早稻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当前是早稻播种的“关键窗口期”。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粮稳粮的决策部署,不误农时确保完成早稻面积任务,全力打好全年粮食生产第一仗,现就抓好当前早稻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次核实耕地真实面积。各地要对照下达的早稻生产面积任务,组织力量,一个村一个村过关、一个乡镇一个乡镇核实,对每个村究竟有多少耕地、种了多少旱作物、有多少耕地可以种植早稻等相关情况,再次进行核查核实。410日前,要建好村、乡、县三级核查情况台账

二、进一步落实早稻种植面积。每个县(市、区)的早稻任务是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如果经核实,落实早稻种植面积与下达任务有差距的,要通过以下针对性措施来解决。一是整治抛荒增面积。对有抛荒现象的,要立即开展耕地抛荒整治,坚决遏制耕地抛荒。二是改善设施增面积。对因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导致无法种植水稻的,要抓紧抓好水渠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有效改善耕作条件,确保能种上早稻。三是调整结构增面积。对因旱作物种植用地挤占水稻种植、导致水稻种植面积无法落实的,要积极引导种植结构调整,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按照中央关于“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旱作物要为水稻种植让路。要有序推进占用耕地的老果园、苗圃等恢复种植早稻。要抓紧收割油菜,及时种上早稻。四是县域内统筹调面积。对乡镇、村组早稻种植面积任务分配与实际耕地数量不匹配、不合理,通过挖掘种植潜能仍然无法落实下去的,要在县域范围内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进行统筹调剂。此外,要加快推进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不耽误早稻生产。

三、压茬推进各项农事。各地要对照面积任务,逐乡逐村核清现有秧苗情况,通过工厂化快速育秧,确保秧苗有效供应。要加强秧苗管理,确保秧苗质量,搭好丰产苗架。要做好春耕生产农机具维修、使用等技术指导和服务,有序组织农机作业,抓紧翻耕整地做好移栽准备。适龄秧苗要及时移栽,确保4月底前完成大田移栽

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各地要对现有农资储备情况全面开展摸底,根据早稻生产需要,备足备齐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类农资,推行“点对点”、“一对一”配送服务,确保农资有效供应。要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囤货居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五、完善奖补扶持政策。各地要坚持“抓大不放小”,进一步加大县级种粮奖补政策的力度,降低门槛,持续推进提标扩面。要精简申报办法、验收流程,加强资金监管,不折不扣及早兑现要结合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及时把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户手中。要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稻谷补贴、农机补贴等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六、严格落实责任包干。各地要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责任体系,各县(市、区)党政领导挂点包干若干个乡镇、乡镇党政领导要挂点包干若干个村,并制定挂点包干清单明细、工作计划。县、乡党政领导要对包干区域的粮食面积落实、任务完成情况承担包干责任,实行任务担、追同究

七、动真碰硬严督实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落实党政同责要求,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完成早稻生产任务。市级将委托第三方采取无人机航拍、卫星定位、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地早稻育秧、大田移栽、翻耕整地、抛荒地整治等情况开展随机核查。粮食生产督导组将联合市纪委监委深入乡村一线、田间地头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导面积落实、育秧移栽、田间管理等情况。对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同时实行督导组与督导县(市、区)的粮食生产责任同责追究。各地要统筹调配好农口部门力量,巡回一线督导,确保粮食生产任务落到实处。

                                  

                       202249

(此件主动公开)


(转自:赣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