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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义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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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2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12月13日县行政审批局起草了《崇义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3日向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公积金、县水务集团等36个部门征求了意见,结合各部门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完善,形成了今天提交的《崇义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崇义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一)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一是2023年3月底前,在落实上级层面(国家、市级)牵头推动不少于200项“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上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的基础上,县直部门牵头再上线不少于50项高频“一件事”。二是2023年底前,落实市级层面梳理上线不少于200项“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县直部门牵头再上线不少于50项。三是2024年底前,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关联性强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改革事项通办范围。主要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三)推进改革工作措施。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强化平台及数据支撑能力、推行线上线下“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三项措施落实改革工作。

(四)落实改革工作保障。一是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县长副组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内容。

三、征求意见情况

(一)以下27个部门反馈无修改意见: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教科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国家电网崇义分公司、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崇义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县残联、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公安局、崇义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收集了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委组织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银保监组、县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义分中心等9个单位共16条建设,吸纳11条,未采纳的5条,未采纳的与有关部门作了沟通说明。

文末共有5个附表。其中,附表1为崇义县落实上级部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附表2为崇义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责任指导清单附表3为崇义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服务清单(样表)附表4为崇义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样表);附表5为崇义县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联系人员情况表。


                          崇义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