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崇义县上营南路项目内1条道路提出如下命名方案:
一、命名原则
尊重历史、相对稳定、反映地理、照顾现实、含义健康、排列有序、方便群众、好找好记;命名用字要求简明、表达准确易找、稳定易记;命名要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层次化;不用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避免生僻字、贬义字、多音字;在一条线上原则上一个名字、不重名重音;对已法定的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
二、命名方案
上营南路:为县城上营南路延伸路段,是在现上营南路向西方向延伸的东西走向道路,东起振兴大道,西与章源大道交汇,道路北侧途径上营第一、第二、第四安置点,道路南侧途径清水湾小区,道路全长约865米,宽12米。是一条县城支路,因位置位于上营村南端,故取名上营南路。
崇义县横水镇人民政府 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