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示范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
现将《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推进全国共享农民田间学校的通知》(农播[2021]51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填报申报表,于10月1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四份交县政务大楼五楼农业农村局518室,过期不候,电子版发送cyxnyjkjz@163.com,联系人:黄清华(联系电话:18107072010)。
附件: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推进全国共享农民田间学校的通知
崇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