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义县启用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要求,对城区12处严管路段(见附表)和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启用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时。
1、公安交管部门在本次公示的严管路段按要求规范设置禁止停车和告知提示标志标牌(附图如下)
2、所有机动车在本次公示的严管路段(含人行道),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违法停车或者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3、城区所有交叉路口以及距离交叉路口地点50米内的路段;公交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上述地点30米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4、城区其他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经提醒后拒不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附:崇义县辖区道路严管路段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