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崇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将新增和调整2023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8月23日起至2023年9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崇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97-3811816;cyfpbjcg@163.com
监督电话:0797-3812580;12317
崇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