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各项目主管部门报来的《关于调整和新增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库入库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市乡振字〔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批复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中共崇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各项目主管部门报来的《关于调整和新增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库入库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市乡振字〔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批复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中共崇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