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30 16:19:00

崇义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崇义县扶贫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扶贫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扶贫办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执行上级扶贫和移民政策,落实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的重要举措,负责全县扶贫和移民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处理上犹江库区移民遗留问题,负责全县扶贫和移民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开发和移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临时工2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7710.36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本年收入合计7710.36万元,较2018年减少5327.77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自觉按照八项规定严谨自律,节约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710.36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7710.3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710.36万元,较2018年减少5327.77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06.76万元,占3%;项目支出7503.6万元,占9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10.36万元,决算数为77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77.45万元,决算数为457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建设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32.91万元,决算数为313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7.81万元,较2018年增加24.1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和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44万元,较2018年减少11.0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4万元,较2018年减少0.73万元,下降46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9.67万元,较2018年增加9.6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购买精准扶贫会议视频系统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34万元,增长2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34万元,增长2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量大,接待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7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是:1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购买精准扶贫会议视频系统2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工资晋升和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02 %项目支出主要是:1、落实上级政策,崇府办抄字[2019]631号项目支出58.74万元,实施我县农村人口防贫责任保险支出。2、根据赣财企[2008]7号文件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 20万元,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规划编制、资料费、印刷费等开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组织对项目任务1、项目规划编制、培训、项目验收、档案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支出;项目任务2、落实上级政策返贫保险支出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4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03.6万元,执行数为75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1、实际减贫4242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35%,全面完成了年度减贫计划;

2、防范大规模返贫、投保了防贫责任险;

3、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261316人任务,并落实了后扶措施;

4、加强了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实施移民增收规划、美丽家园规划等工作。

5、举办业务培训、开展“六个核查”行动,全面排查并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6、全面开展了“四大感恩行动”和“三讲一评”活动,激发了群众内生动力,贫困户满意率稳步提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存在个别乡、村重视不够的现象,在项目实施上推进力度不够大;二是专干队伍不稳定。造成业务衔接不上,建档资料不够完善、规范,影响完工项目办理结算手续;三是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业主方未对项目后期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监测跟踪,群众维护意识不强,导致使用寿命缩短。

下一步工作要求:我办将严格按照自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手段,严肃监管纪律,确保我县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应有效益,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资金使用效率的大幅提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崇义县扶贫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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