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定我县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意见,督促驻县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支持和引导县各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二)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对县属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提名、任免提出意见。
(三)负责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县域绿色金融改革工作的推进实施;指导和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四)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负责与驻县金融机构的联系。
(五)负责全县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6人,包含事业编制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12.4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增加100.33万元,增长19.59%;本年收入合计612.41万元,较2019年增加100.33万元,增长19.5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入包含崇义扶贫信贷通贴息资金,2019年收入未列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12.4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612.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12.41万元,较2019年增加100.33万元,增长19.5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包含崇义扶贫信贷通贴息资金,2019年支出未列入;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1.5万元,占14.9%;项目支出520.91万元,占8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33万元,决算数为6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33万元,决算数为6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收入包含崇义扶贫信贷通贴息资金、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资金等项目支出,2020年预算收入不包含以上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4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0.1万元,较2019年增加7.21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在本单位发放绩效工资的人员增多。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39万元,较2019年增加3.38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是:会议多,办公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万元,决算数为4.58万元,完成预算的81.7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6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万元,决算数为 4.58万元,完成预算的81.7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标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7批,累计接待3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是:会议多,办公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2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专项事业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崇义扶贫信贷通贴息”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91万元。
组织对“金融服务中心”等 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2.41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专项事业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崇义扶贫信贷通贴息”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事业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县的各类线上、线下金融培训活动,持续推进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2020年我县完成股改企业两家,分别是兰洋福苑和田润农业;二是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风险防范意识,2020年我县无新增非法集资案件,并且5件非法集资陈案已全部审结。
2019年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25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全县共有10家银行贷款总额超过上年余额;2019年全县共有8家银行新增主攻工业贷款共计55099.31万;2019年全县共有5家银行新增企业信用贷款共计11350.41万元;2019年有3家银行完成任务指导数,其中2家超额完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我县有5家平台融资总额共57096.5万元。2019年我县新增贷款增速为16.03%。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有效提高了银行金融机构发放融资的工作积极性和地方国有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崇义扶贫信贷通贴息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51.71万元,完成预算的89.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贴息,降低贫困户贷款成本,助推贫困户发展产业,保障了我县2020年产业扶贫信贷通贴息工作的正常开展。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刚开始接触绩效自评工作,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需要建立更加有效高效的绩效评价及监控管理体系,以适应新时代环境下财政部门对绩效的有效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吸取此次绩效评价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各项资金主要用途是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分93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金融服务中心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