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义县金融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崇义县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我县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意见,督促驻县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支持和引导县各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拟订全县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对县属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提名、任免提出意见。
(四)指导全县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审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
(五)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审批、业务监管。
(六)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负责与驻县金融机构的联系。
(七)负责全县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八)协助上级金融办对驻县金融企业进行监管。
(九)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综合股和地方金融股。
第二部分 崇义县金融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3.0173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61.7%;本年收入合计33.017388万元,较上年减少61.7%,主要原因是:人员流动性大,开支相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3.017388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33.0173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3.017388万元,较上年减少61.7%,主要原因是:人员流动行大,开支相对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33.01738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017388万元,决算数为33.017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8.8905万元,较上年增长83.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变动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4.126828万元,较上年减少34.71%,主要原因是:单位开源节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4.126828万元,较上年增长82.17%,主要原因是:2015年6月单位成立,相关经费未按全年计算。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937万元,决算数为8.49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95.3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差。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937万元,决算数为8.49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95.36%。主要原因是:2015年单位初成立,接待较少,2016年单位步入正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组织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崇义县金融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崇义县金融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崇义县金融工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