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30 15:31:00

崇义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崇义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崇义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崇义县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规划和城市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编制城区园林绿化、路灯亮化工程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路灯亮化工程方案审查及质量验收工作。

()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亮化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的管理、养护;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及小区市场物业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城区农贸市场物业管理、维护、维修及改造;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负责研究制定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土方建材运输及流散物体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渣土运输和建筑工地围挡审批与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消纳管理工作。

()编制全县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负责制定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的管理和审批。

()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拟定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张贴()宣传品、管()线设置等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临街景观、公共场所等容貌的管理。

()负责城区道路开挖、道路占用、空中管线架设、地下管线埋设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各类临时占道活动、破()道管理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道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区摊点布局规划,管理店外经营、场外交易。

()组织实施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城区风景园林、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审查报批:负责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查工作。

()负责城市桥梁、隧道、排水等市政设施和园林、公园、环卫、户外广告、垃圾填理场、渣土堆场、渣土运输、道路开挖施工等领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城区临时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十)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建议;对各项城市管理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十ニ)负责各乡()城镇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三个,包括:崇义县城市管理局、崇义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崇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2人;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7910.4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收入合计7910.45万元,较2018年减少3486.58万元,下降30.59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910.4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7910.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910.45万元,较2018年减少3486.58万元,下降30.59%,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工程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45.91万元,占23.34%;项目支出6064.54万元,占76.66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10.45万元,决算数为791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2.98万元,决算数为59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22.47万元,决算数为682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5万元,决算数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5.9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78.91万元,较2018年增加112.73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61.65万元,较2018年增加691.72万元,增长256.26%,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费用等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4万元,较2018年减少38.65万元,下降87.86%,主要原因是:2018年抚恤金支出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31万元,决算数为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1%,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6 万元,增长5.6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1万元,决算数为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7%,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91万元,增长17.0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1万元,决算数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31万元,下降5.8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6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5万元,减少24.2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3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8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556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75%

组织对“2017-2018年停车场工程”、“崇义县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等1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4.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等级为良,较好的完成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了“停车难”问题;二是提升了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防止污水外渗污染环境;三是加大了交易市场管理,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四是突出了精细管理,凸显绿化亮化特色。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17-2018年停车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2018年停车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7-2018年停车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88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快完善了城区停车基础设施,有力提高停车管理效能和停车设施使用率,逐步解决了停车难问题,营造良好的生活、旅游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达不到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计划,统筹规划,达到预算指定要求。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崇义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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