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崇义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崇义县县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监督全县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并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县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4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6人;年末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年末临时聘用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03.1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6年减少23069.45万元,下降2772.3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环保支出未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03.1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803.17万元,较2016年减少23069.45万元,下降2772.3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环保支出未并入;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18.17万元,占39.61%;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34万元,占41.59%;污染防治支出100万元,占12.45%;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1万元,占6.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83万元,决算数为80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为241.83万元,决算数为3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自然生态保护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2.1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8.09万元,较2016年增加94.87万元,增长54.77%,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人员增多。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较2016年减少17860.58万元,下降99.6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环保支出未并入。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2万元,较2016年减少22.13万元,下降97.2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部门发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13.95万元,较2016年减少5442.62万元,下降94.55%,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92.92%,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8.05万元,下降41.9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7.03万元,下降54.71%。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5.33万元,完成预算的88.8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02万元,下降16.06%。主要原因是:坚持公车改革,减少日常公车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万元,较2016年减少17860.58万元,下降99.6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环保支出未并入。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部门执行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附1: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