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县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规划和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乡(镇)圩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县域内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编制专业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执行规划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全县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含市政、园林行业,下同)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建材质量检测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建筑施工许可管理;组织协调规划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六)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指导全县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
(七)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指导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燃气、供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八)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九)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制定全县规划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市场的执法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各项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四)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职工教育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55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5968.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增加1659.49万元,增长38.52 %;本年收入合计5968.02万元,较2019年增加1659.49万元,增长38.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增加,新增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968.02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5968.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968.02万元,较2019年增加1659.49万元,增长38.52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增加,新增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10.31万元,占11.90%;项目支出5257.71万元,占 88.1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68.02万元,决算数为596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39万元,决算数为3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1万元,决算数为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7.80万元,决算数为117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04.61万元,决算数为476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0.3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95.73万元,较2019年增加85.96万元,增长20.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9.12万元,较2019年增加96.6 万元,增长85.8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23.17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5.46万元,较2019年增加5.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整合,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万元,决算数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74.7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32万元,下降19.9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与上年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因公出国(境)人数为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万元,决算数为 13.3万元,完成预算的74.7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32万元,下降19.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56批次,累计接待15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未保留公车。
全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06万元,增加90.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数量为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数量为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无公务用车。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住建局”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人员工资发放到位。保障了住房建设专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到位。全面落实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排查监督强化燃气、供水、物业等方面安全管理;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工作顺利推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突破;保障了安居工程建设,强化资金筹措,统筹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省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无在省级部门决算中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