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指导乡(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4)负责拟订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屋交易、租赁与物业服务等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7)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订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8)负责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9)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全县燃气企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燃气行业的监督检查职能。
(10)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11)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1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4)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执法监察工作。
(15)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演习,负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负责指挥信息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人防信息系统值勤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落实指挥通信保障,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负责人防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监管,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和参与防灾救灾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参与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防设施、人防战备资源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及民生服务。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 66人;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 40 人,离休人员 1人,退休人员 1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308.5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减少8477.68万元,下降66.3 %;本年收入合计4308.53万元,较2018年减少8477.68万元,下降66.3 %,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308.53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308.5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308.53万元,较2018年减少8481.56万元,下降66.31 %,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45.46万元,占12.66 %;项目支出3763.07万元,占87.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08.53万元,决算数为430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5.46万元,决算数为54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数为3763.07万元,决算数为376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4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09.77万元,较2018年增加10.38万元,增长2.6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52万元,较2018年增加12.58万元,增长12.59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3.17万元,较2018年增加0.3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四)2018年,2019年资本性支出均为 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09万元,下降11.17 %,其中:
(一)2018年,2019年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均为 0万元,决算数均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09万元,下降11.17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三)2018年,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0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未保留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5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 338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崇义县文昌公园建设工程”、“ 阳岭新城农贸市场及城南易地搬迁安置点”等 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8.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良好,成本可控,均用于项目实施中,支出合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本地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崇义县文昌公园建设工程及阳岭新城农贸市场及城南易地搬迁安置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