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县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9-23 11:52:00

崇义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崇义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崇义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三)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四)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八)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九)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我县计划生育政策,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一)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担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全县各医疗机构承担我县医疗卫生健康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崇义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法规、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县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局对全县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4 个,包括:卫健委机关、县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885 人,其中在职人员 884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0 人;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24879.86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341.20万元,较2019年增加216.55万元,增长173.73%;本年收入合计 24879.86 万元,较2019年增加231.32万元,增长0.94 %,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围内的收入波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0227.83 万元,占 41.11 %;事业收入 14428.08 万元,占57.99 %;经营收入 0.00 万元,占0.00 %;其他收入 223.96 万元,占0.9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24653.50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4653.50 万元,较2019年增加4.96万元,增长0.02 %,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围内的波动;年末结转和结余 343.84 万元,较2019年增加2.64万元,增长0.77 %,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围内波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0057.42 万元,占81.36 %;项目支出 4596.08 万元,占 18.64  %;经营支出 0.00 万元,占0.0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00 万元,占 0.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67.94  万元,决算数为 3867.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867.94 万元,决算数为 3867.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按计划执行。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00 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227.83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428.08 万元,较2019年减少62.35万元,下降1.79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883.61 万元,较2019年增加6.74万元,增长0.36 %,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5.18 万元,较2019年增加10.80万元,增长16.78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

(四)资本性支出 78.87 万元,较2019年增加21.66万元,增长37.86 %,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购置及改造支出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5.76 万元,决算数为 125.30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96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88 万元,下降1.48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00 万元,决算数为 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90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控制该项费用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控制该项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8.03 万元,决算数为 53.59 万元,完成预算的78.77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6.66万元,增长45.11 %,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达预计接待人数。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241 批,累计接待 80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计划来访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7.7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23.46 万元,决算数为23.46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3.4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1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4.28 万元,决算数为48.26万元,完成预算的88.91%,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30.47万元,增长171.28%,主要原因是购置了一辆新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2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费没有预期设想的高。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83.61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6.74万元,增长0.36 %,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32.8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04.2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28.53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机构救护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4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006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基层卫生股”、“医政医管股”等 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061.8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00 万元。其中,对“基层卫生股”、“医政医管股”等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到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省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85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80.92 万元,执行数为 10080.92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质量有提高;二是档案管理质量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督与指导;二是项目资金与绩效挂钩。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崇义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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