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颁发的残疾人事业各项法律、法规和残疾人优惠政策;拟定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检查;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扶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指导和管理全县性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残疾人联合会编制人数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数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 2人;退休人员 2人,调出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 374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16年减少226.96万元,较上年下降37.77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74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 37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万元,较2016年减少226.96 万元,较上年下降37.77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374 万元,占 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74万元,决算数为 3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74 万元,决算数为 3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74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3.7333万元,较2016年增加18.0333万元,增长70.1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3567万元,较2016年减少4.9433 万元,下降13.85 %。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97 万元,较2016年减少242.9 万元,下降44.99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2.91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987 万元,决算数为 2.98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913 万元,下降 23.4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383万元,决算数为 2.38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60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604万元,决算数为 0.604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74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226.96万元,较上年下降37.77 %。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附1: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