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民政局为主管全县民政工作职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则。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优抚安置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的管理、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和双拥创建工作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承办救灾救济及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经及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光荣)院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建设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三院”建设;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福利企业生产;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县婚姻管理、儿童收养和救助管理规章;指导婚姻、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涉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协调跨县(市、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县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另7个敬老院,分别核定事业编2人,共14人。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1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数25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人;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3.9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07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73.9万元,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85.93万元,占73.18%;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288万元,占26.8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3.9万元,决算数为10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3.9万元,决算数为10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3.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2.72万元,较2016年增加101.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28万元,较2016年减少33.99万元,下降29.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0.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6.26万元,完成预算的78.2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3.26万元,完成预算的65.2%,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26万元,下降40.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辆车,费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21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有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07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民政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附1: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民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