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崇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实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 “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4人;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5人,聘用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538.2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538.20万元,较2019年增加181.60 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稽核检查等医保业务工作量增大导致本年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38.20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538.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38.20万元,较2019年增加181.60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稽核检查、政策宣传、征缴扩面、政策性增资等医保业务工作量增大导致本年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8.20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8.20万元,决算数为53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8.20万元,决算数为5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2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77.69万元,较2019年增加225.49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稽核检查、政策宣传、征缴扩面、政策性增资等医保业务工作量增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43万元(含聘用人员工资、奖励工资、保险费用等万元),较2019年减少45.7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的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8万元,较2019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发放2019、2020年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四)资本性支出2.60万元,较2019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19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决算数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95万元,下降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两年均为0,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为0,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两年均为0,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决算数为 3.63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95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缩减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要求缩减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5批,累计接待39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上年决算减少43.8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43.89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省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崇义县医保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