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和职业资格制度,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职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办理有关人员调配、转移手续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878.62万元,较2019年增加177.35万元,增长25.29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局机关新招录2人,三支一扶人员较去年增加17人及组织了两次事业单位招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78.62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878.62万元,较2019年增加177.35万元,增长25.29%,主要原因局机关新招录2人,三支一扶人员较去年增加17人及组织了两次事业单位招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78.6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8.62万元,决算数为87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8.62万元,决算数为87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6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98.62万元,较2019年增加115.73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新招录2人,三支一扶人员比去年增加17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7.62万元,较2019年增加60.72万元,增长51.9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及2020年组织了两次事业单位招聘,发生了相关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万元,较2019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0.14%,主要原因是:遗嘱补助人员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1.05万元,较2019年增加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置了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万元,决算数为5.04万元,完成预算的86.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4.44万元,增长739.1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万元,决算数为5.04万元,完成预算的86.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4.44万元,增长739.14%,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多次来我县进行调研工作和招开现场会,同时把征地拆迁餐费、招商引资餐费及事业单位招聘餐费等全部纳入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1批,累计接待499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没有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已没有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已没有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已没有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62万元,较年上年决算数增加60.72万元,增长5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组织了两次事业单位招聘。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劳动监察经费”、“仲裁保障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按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评价,本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劳动监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仲裁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事业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取消收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教育培训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5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执行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创新政府工程源头治理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全县16个在建工程项目已开设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帐代发工资,共预存农民工工资2331.9万元,为2564名农民工代发工资1713.9万元。加大欠薪治理力度,2020年共受理劳动监察投诉登记案件207件,共涉及2110名农民工清欠工资2454.84万元,通过部门协调化解为1997名农民工清欠工资2287.01万元,立案查处为3名农民工清欠工资7.95万元。二是提升调解仲裁办案效能,2020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3件,仲裁结案率100%;开展了“老韩说法”双保行动走进企业活动,会同县总工会开展“三师进园”活动;推广“智慧仲裁”申请仲裁,实现“网上仲裁”,当事人“少跑腿”申请仲裁,有效提升办案效能。三是做好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管理,完成89人职称考核认定资格审查,组织章源钨业黄世春总经理成功认定为企业高级经济师,完成章源钨业郭淑庆“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章源钨业徐国钻获批“省政府特殊津贴”;对档案馆等5家事业单位、全县16个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重新岗位设置,完成84个事业单位926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备案工作;组织3059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报名工作。
发现的问题:公车改革后无行政执法用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日常用车难题日渐突显出来,诸多日常巡逻、检查工作无法开展,特别是遇到天气恶劣,是或路途遥远更是寸步难行,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因行政执法工作量和经费开支倍增,已经远远超过了之前的财政预算。由于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严重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上级部门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给予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