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9-26 14:50:00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承办受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 0人;年末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1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716万元,较2017年下降339.9万元,下降47.47%,主要原因是:未有基础设施建设等款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1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7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16万元,较2017339.9万元,下降47.47%,主要原因是:未有基础设施建设等款项。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1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6万元,决算数为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6万元,决算数为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30.92万元,较2017年减少41.89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员额检察官改革大部分干警工资有所变动,补发了部分2015-2017年工资,2018年工资正常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3.2万元,较2017年增加4.6 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院开展“乡村大走访”及“检察双提升”2个活动,宣传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等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万元,较2017年减少51.6万元,下降2715%,主要原因是:将2018年度的司法救助金、贫困户资助金等放到了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只保留了遗属补助一项。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减少25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有基础设施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决算数为4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5.33%,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93万元,增长2.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7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数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93.7%,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实行审批报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5.75万元,完成预算的98.1%,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1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时间长维修费用增加,下乡增多且路面情况不好损耗较大。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减少241.47万元,下降46.0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用设备的购置。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有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崇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崇义县人民检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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