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7-15 11:28:00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承办受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7人,全部属于行政编制,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数37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418.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18.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18.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8.0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5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3.77万元,专项经费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18.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29.7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9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8.07 万元,比上年增加  8.5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418.0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3.9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3.95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45.6万元,比上年下降3 %。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 0 %         2.公务接待费 29.6万元,比上年下降1.3 % 。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万元,比上年下降                 5.9%。公车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使用,执行严格的公车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2017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部门预算表

  2017崇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检察院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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