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街道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司法局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10个司法所。编制人数37人,其中:在职人数31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6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57万元,占总收入99.73%,其他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0.27%.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369.57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68.57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99.7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41.6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4.1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1.29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89.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7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0.35 %。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司法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 368.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99.73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0.3 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 89.6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27 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 10.38 %.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24.1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8.82%。具体为:
1.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上年增加47.84%。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上年减少4.17%。
第三部分 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司法):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基层司法业务: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建设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三)普法宣传: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四)法律援助:反映各级司法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工作的支出。
(五)社区矫正: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开展社区矫正的支出。
(六)其他司法业务: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附件: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xls